[情报] 台南看守所108年毒品犯处遇个管师甄选

楼主: momo0807 (momo)   2019-03-13 10:08:55
http://www.tnd.moj.gov.tw/ct.asp?xItem=548174&ctNode=39439&mp=084
法务部矫正署台南看守所
108 年度运用毒品防制基金补充矫正机关毒品犯处遇个案管理师 1 名招募简章
一、预定录取名额:预估正取 1 名,备取若干名(得择优依序递补)。
二、应征资格:
(一)本国籍,且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 26 条回避任用及无同法第 28 条不得任用
情事之一者。
(二)国内外大学院校社工、心理、咨商辅导、犯罪防治、公共卫生、护理、教
育、法律等相关科系毕业者为原则。非前开科系毕业,但曾任职劳政、卫
政及社政单位且具有辅导毒品施用者相关实务工作经历者,亦可。
(三)熟悉电脑文书处理,具统计分析能力尤佳,工作积极、学习能力强、操守
清廉。
三、工作期间:录取后聘用之,前 3 个月为试用期,不合格者解聘,合格者聘
期自实际报到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案属临时人员性质,为 108
年度毒品防制基金补助,为期 1 年 1 聘制之延续性计画,其契约得延长)。
四、任职单位:辅导科。
五、工作内容:依法务部矫正署“科学实证之毒品犯处遇模式计画”,协助本所
主要承办人推动毒品犯处遇及社会复归转衔等业务,说明如下:
(一)协助推动个案管理。
(如协助建立个案专卷、控管个案进入处遇期程并了解处遇执行情形、依
个案需求协助建议调整处遇、协助个案于相关科室处遇之横向联系等。)
(二)协助掌握个案社会复归转衔相关需求及转介事宜。
(如协助转介机关内相关科室或人员,以连结卫政、社政、劳政及更保等
相关资源。)
(三)协助处遇课程执行、师资联系、课程调整及精进事宜。
(四)协助毒品犯处遇经费核销及成果报告编撰等事宜。
(五)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六、雇用待遇:
(一)每月支给新台币 33,046~34,916 元(含自付劳健保):参考“108 年度毒品危
害防制中心工作暨卫生福利部补助办理药瘾者处遇计画说明书”附件十二、
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个案管理人力工作酬金支给基准表硕士 34,916 元、学
士 33,046 元。
(二)年终奖金依契约规定(依当年度在职时间比例计算)。
(三)劳资双方权益义务,于劳动契约约定,契约未约定者,悉依劳动关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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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办理。
七、报名日期及方式:
(一)报名日期:民国 108 年 3 月 13 日起至 108 年 3 月 20 日下午 5 点 30 分为
止。
(二)报名方式:挂号通讯报名(以邮戳为凭)或于报名期间之办公时间周一至周
五上午 8 时至下午 5 时 30 分亲送至本所总务科收发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邮寄地点:71150 台南市归仁区武东里明德新村 2 号辅导科收【请注明应
征 108 年度运用毒品防制基金补充矫正机关毒品犯处遇个案管理师】。
(四)缴交资料缴交资料(下列文件请以 A4 纸张影印,一式六份依序装订成册,
影本资料请书写“与正本相符”签名或盖私章具结):
1.填写报名履历表,并贴妥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及 2 吋半身光面照片。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影本。
3.学经历证明(无则免附)。
4.其他相关文件(如电脑资讯能力证明等相关证照或经历文件,无则免附)。
八、甄选方式:
(一)资格审查 40%
1.学历 15%:学士学位 10 分,硕士学位(含)以上 15 分。
2.经历 25%:具专案计画执行工作经验每满半年(含)以上 5 分,未满半年不
计分,最高采计至 25 分。
(二)面试 60%:专业能力 30%、服务热诚 10%、沟通协调能力 15%、个人特质
5%。
(三)录取人员需经本所甄审小组决议通过,总分未达60分或未符本所需求者,
得予从缺。
(四)若甄选总成绩相同时,依据资格审查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九、甄试日期、地点:
(一)经书面审查符合资格者,会以电话通知面试,于 108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
下午2时于本所行政大楼2楼会议室,若变更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面试者请于是日下午 1 时 45 分,自行先至 2 楼会议室处报到。
(二)参加面试者请准备 5 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说明求职动机、能力概述、与
本职缺相关之学习或工作经验、对工作的期许。
十、录取通知:个别通知录取者。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问题及工作内容及职务问题请洽辅导科江科长(06)278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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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机关长官对于配偶及三亲等以内血亲、姻亲,不得在本机关任用,或任
用为直接隶属机关之长官。对于本机关各级主管长官之配偶及三亲等以内
血亲、姻亲,在其主管单位中应回避任用。
(三)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者,须符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
系条例第 21 条第 1 项规定,始得为雇用。
(四)报名学历若为外国学历者,须经我驻外馆处验证后,连同学历及验证相关
资料寄送,如未验证则视同资格不符。
(五)若报考人员不符合应征资格且未于面试前发觉,事后经审核未获通过者,
自动丧失资格,不得异议。
(六)面试当日如遇天然灾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经台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即
取消面试,另择期举行并于本所全球资讯网(http://www.tnd.moj.gov.tw/)另行
公告面试时间。
(七)本次公开甄选候补期间为 3 个月,自甄选结果公告之翌日起算,若正取人
员未办理报到手续、于就职后离职或在职人员于候补期间离职时,依序由
备取人员递补。
(八)甄选结果录取人员应于录取通知函发文日起 1 个月内至本所办理报到事
宜。
(九)录取人员应于正式雇用报到时完成体检,应缴交最近 6 个月内之一般劳工
体格检查表 1 份,但胸部 X 光检查结果异常或其他重症病患无法治愈致不
堪胜任职务者,为体格检查不合格。
(十)公告正额录取后如欲放弃,请填写自愿放弃就职书传真(06)3032998 或邮
寄至本所辅导科,俾依序由备取人员办理报到。
(十一)录取人员于受雇时应签订契约,报酬详见本招募简章第六点;雇用原因
消灭或雇用期限届满,应予解雇不得异议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济。
( 十 二 ) 有 意 愿 者 请 自 行 影 印 附 件 或 迳 自 本 所 全 球 资 讯 网 站
(http://www.tnd.moj.gov.tw/)下载空白履历表等文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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