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新闻标题:老屋甫列册即被拆 台南市府祭帝王条款
新闻内文:
〔记者刘婉君/台南报导〕有八十年历史的新营太子宫郭宅,九月下旬才被台南市文化资
产管理处列册追踪,上周六却遭屋主无预警拆除,文化界一片惋惜。为了避免类似情形一
再发生,文资处决定祭出文资审议“帝王条款”,未来经现勘评定具有文化资产价值,而
列册追踪之建物,即会立即安排进入审议程序,必要时也将于现勘当日即迳列为暂定古蹟
,所有权人若擅自毁损,须负起刑责与罚则。
必要时现勘当日即迳列为暂定古蹟
文资处表示,新营太子宫郭宅建于一九三○年代,文资处八月时受理民众提报,也得知所
有权人有意出售土地建物,即依“文化资产保存法”办理列册追踪的审查程序,当时劝说
所有权人在保留建物的前提下处分产权,所有权人也表示认同,九月二十五日专案小组前
往现勘并做成列册追踪决定,所有权人也表明愿意优先售予有意愿保留房屋之买主,没想
到却在甫完成列册追踪、尚未进入审议期间,就听到遭到拆除的消息,令人非常遗憾,也
予以强烈谴责。
列册同时即视同已提送审议
文资处长林乔彬指出,依“文化资产保存法施行细则”规定,主管机关就个人或团体提报
决定列册追踪者,应于六个月内提送审议会办理审议,再决定持续追踪、解除或进入文资
审议。在提送审议前的空窗期,因不具文资身分,一旦拆除,并无罚则。
所有权人若擅自毁损 须负刑责与罚则
为了避免憾事再度发生,市府决定从严执行文资法施行细则,将“六个月内”缩短为“即
刻”,未来只要在列册的同时,即视同已提送审议会审议。如果情势紧急,还将依“暂定
古蹟条件及程序办法”第四条规定,得不召集暂定古蹟处理小组即前往现场勘查,经评估
具有文化资产价值,于现场勘查当日迳列为暂定古蹟。届时若有毁损行为,将可依法处六
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罚金。
新闻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239696
文化资产保存
应考量地主权益
以期创造双赢
作者:
nnn2149 (Shark)
2018-10-16 12:20:00地主不想留 政府强迫留当然会有这种结果
作者:
muscul (zzz...)
2018-10-16 12:37:00要拆的现在就可以开始拆了...
作者:
dp44 (lol)
2018-10-16 12:40:00就政府不想花钱买下 又想占人便宜有古蹟的最好就早点拆一拆 避免更多憾事
没有历史意义,没有列为古蹟的必要。现在房子用来越耐住,时间久了是不是通通变古蹟?!
作者:
DPP48 (DPP48)
2018-10-16 12:44:00在被发现有保存价值前赶快自行拆除就好啦
作者:
newererw (认识是感情的开始)
2018-10-16 12:56:00这新闻是台南市政府说没钱要地主捐出,人家不愿意被迫赶快在半年内拆掉,已经够扰民了,还要改成只要认定是古迹,政府不用跟你购买径自认定即刻生效?真的毫无人权大有为政府
作者:
KarlMarx (抗议WTO无罪!立刻放人!)
2018-10-16 12:57:00不就一堆爱骂政府不保存害的?
作者:
kate101 (arwen)
2018-10-16 14:08:00所以就让觉得该保留的出钱买 下捐给政府好了
作者:
C4F6 (C4F6)
2018-10-16 14:23:00这条款只是鼓励有老房子的赶快处理
作者:
porterst (porterst)
2018-10-16 15:23:00私人财产也可以这样搞
作者: ding0725 (塔斯汀哥) 2018-10-16 20:50:00
废物政府 可惜今年还是躺着选
作者: Elena17577 2018-10-16 23:58:00
就问那些官员愿不愿意把家捐给政府就好少在那边要古蹟又不付钱买下所有权是我的话我也选择拆除
有一篇文章说相关单位要求捐赠耶!这个要不要先说清楚?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