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蓝、绿两市议员涉诈领助理费均缴回款 一、二审刑度不同
2018-07-16 22:20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分属国民、民进两党的台南市东区前市议员陈文科与现任市议
员陆美祈,先前都涉及诈领公费助理费案被法办, 近日二审以陈缴回649万多元诈领款、
深表悔悟, 合并判刑2年、缓刑4年,需保护管束、服劳务;陆美祈也缴回491万多元诈领
款,一审判陆3年8个月徒刑,这两案都可上诉。
二审判决指出,陈文科于2010年底到2014年底担任台南市议员,他明知黄金明、王怡仁、
王治澄、陈柄霖等人并未担任其公费助理, 仍以这4人作为人头向市议会申报公费助理补
助,诈领408万多元;郭名原人头部分也诈领161万多元;许竣杰人头与助理陈明娟被浮报
的部分则诈领79万多元,合计诈领金额649万多元。
台南高分院法官认为,陈文科一时贪念失虑犯法,但犯后认错、深切悔悟,在检方侦办时
缴回全部649万多元, 如依贪污罪减刑后判3年6个月刑度,实属情轻法重,因此依刑法酌
予减刑, 合并判2年徒刑、褫夺公权2年,并宣告缓刑4年,给予自新机会,缓刑期间须保
护管束,且要向检方指定的政府机关或公益团体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务。
陆美祈方面,一审判决表示,陆美祈从2010年底迄今担任南市两届市议员,她以未担任其
公费助理的友人郑文钦妻子及女儿两人作为人头,向市议会申报公费助理补助,前后共诈
领491万多元助理费。
陆美祈于案发后也缴回全部491万多元款项, 她强调是因服务处开销与助理费用庞大,一
时失虑所做,但绝未中饱私囊这些款项,她支出的金额远超过郑文钦汇给她的金额,希望
法官理解,她已经上诉二审,一切交给法院公平审判。
台南地院合并判陆美祈3年8个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同案被告郑文钦判刑1年10个月、褫
夺公权2年、缓刑3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90143
陆美祈 郑文钦
诈领 491万 649万
判刑 3年8月 1年10月
褫夺公权 4年 2年
缓刑 无 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