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公共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辅导 改善率近九成
记者黄文博/台南报导
台南市推动无障碍生活环境不遗余力,工务局自99年起陆续针对便利商店、加油站、旅馆
、餐厅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之公共建筑物清查,并辅导设置无障碍设施,截至106年底
清查列管件数2202件,改善完成1978件,改善率近九成。
工务局表示,为落实推动高龄友善城市,该局积极查察公共建筑的无障碍环境设置,根据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57条“新建公共建筑物及活动场所,应规划设置便于各类身心障
碍者行动与使用之设施及设备,未符合规定者,不得核发建筑执照或对外开放使用,公共
建筑物及活动场所应至少于其室外通路、避难层坡道及扶手、避难层出入口、室内出入口
、室内通路走廊、楼梯、升降设备、哺(集)乳室、厕所盥洗室(含移动式)、浴室、轮
椅观众席位周边、停车场等其他必要处设置无障碍设备及设施。”
工务局强调,若未依法设置无障碍设备及设施,得依该法第88条处其所有权人或管理机关
负责人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至
其改善完成为止;必要时,得停止供水、供电或封闭、强制拆除。 为落实无障碍生活环
境,工务局自107年起,将持续对未列管之超商、餐厅完成清查列管,并严格执法,以维
护身心障碍等弱势族群的生命安全。
新闻来源:今日新闻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80323/27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