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一个月前,我在新营交流道下等红灯,停在一台和欣客运后面准备绿灯右转,我在右转
道,旁边就是槽化线,这时候有一台mini countryman从右后方压槽化线硬过,撞到我的后
照镜,当下真的很生气,转弯后停路边看看还好没事,于是我觉定要检举他压槽化线。
隔天我用行车记录器的画面截图后网络检举,这时我才知道检举这么麻烦,真名之外还要留
住址电话手机,几乎除了身份証字号外所有个资都留了,即便是这样我还是检举了,照片上
有清楚的车牌、车压在槽化线、还有日期和时间。
结果今天我收到结果说我此次检举不成立,说我照片上的日期时间和照片的拍摄日期不一样
(就是我截图的日期),我就打电话去问,他们说他们规定这样就不行,还跟我说他们要顾及
被检举人的权益,然后跟我说最好要有影片,我就跟他说如果我用影片截段落,那那个段落
的影片建档日期也不会是同一天,照他们的逻辑也是不行,他就说他们一天几百件检举bara
bara的。
这次真的很生气,检举这么麻烦,结果对检举人要求这么多,还跟我说他们没办法判断我们
检举是不是真的,我想以他们的标准几百件成立的应该没几件吧!建议大家不用浪费时间检
举了,警察大大很忙的,没空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