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日起正式扩大施行限制购物用塑胶袋政策,台南市环保局一早即由局长林健三亲
自率队展开首波抽查,共分5组分散不同行政区,抽查14类行业计171家次,店家均配合良
好,全数符合规定。
环保局表示,“不得免费提供”购物用塑胶袋之管制对象,由原现行公部门、公私立学校
、百货公司及购物中心、量贩店、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商店、连锁速食店等7大类。
元旦起,新增药粧店/美粧店/药局、医疗器材行、家电摄影/资讯/通讯设备零售业、书籍
及文具零售业、洗衣店、饮料店、西点面包店等,共计14大类管制对象。
今天抽查各店家均已张贴不提供塑胶袋的告示,并并搭配宣导购买塑胶袋之价格,多数店
家的塑胶袋都为1至2元,部分较大型购物袋则为5至8元。
各组稽查人员抽查时发现,有不少民众自备环保袋与环保杯购买茶饮,多数民众均采不索
取塑胶袋方式购物,有店家表示,年龄层较大者,仍有习惯索取免费塑胶袋,经告知即日
起不免费提供塑胶袋,也都表达愿意支持。
部分连锁加盟店提到已向总公司反映设计专属环保专用袋,目前在设计或制作阶段,后续
将陆续加入环保行列。 商家应遵守“购物用塑胶袋限制使用修正公告”不得使免费提供
购物用塑胶袋规定,违规业者,第一次查获开立劝导单,第二次及其后违反者、108年1月
1日起,均予告发,并处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届期未完成
改善者,按日连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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