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重机上国道有谱!交部研议国4国8试行 

楼主: WiiSports (Jesus)   2017-05-09 02:13:18
姑且不论是汽车爱争车违规或者大型重机车爱钻
如果假设前方有一甲车与大型重机车乙车擦撞
致使乙车机车骑士喷出在地上打滚
后方丙汽车又来不及煞车,又或许煞不住了
将骑士碾死了,试问丙车是否成立过失致死罪?
另丙车是否须附民事责任?
先说我认为上不上国道,我没意见,
但我有意见的是如果一旦开放,一定会有人成为
那台丙车时,假设你为丙时,你干不干?
===================================
如果法官能明察秋毫,将丙免责(、刑民事)
那我也不反对!
不过真的一旦开放,我看行车纪录器又有一大商
机了,要多加左、右、后方镜头了!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龟)   2017-05-09 02:14:00
你说的本来就不成立过失致死罪 请放心至于移送部分是因为 本来就要由检察官调查 不是警察另外丙如果没有做好应注意"且能注意"的防范措施也会有责例如 喷过来还有800公尺远却没煞车就辗过去 当然有责任但如果喷过来你只剩下0.1秒能反应 那当然是无责任可言
作者: jiern (jiern)   2017-05-09 02:57:00
目前在国道上不管煞不煞得住 撞到倒在地下的人导致死伤 就是依过失致死或过过失伤害起诉 有没有罪责先过一番法庭论战后由法官定夺 其间还有家属抗议甚至上新闻哭诉开车者不闻不问没有赔偿的诚意前几天有一个新闻案例 撞死人鉴定没肇责结果也判赔钱新闻在这里 https://goo.gl/uwAeML
作者: jerryadsl (肥祥)   2017-05-09 03:48:00
说个笑话:台湾重机用路人的水准真棒!
作者: eunicecypher (kircheis)   2017-05-09 04:46:00
我比较好奇甲车会不会有应注意而未注意,因为我最近上下班偶有被快速超车的机车吓到,而且是在无监视系统的路段
作者: bolieau   2017-05-09 04:53:00
说的好像平面道路就不会擦撞一样...说个笑话:台湾汽车用路人的水准真棒!再问一下,假如乙车换成汽车呢?
作者: lovecard (田野中的宁静)   2017-05-09 05:38:00
又一德政能减轻台湾人口数过多的压力了
作者: bolieau   2017-05-09 06:07:00
放心吧,再怎么收,也比汽车酒驾和内车道右转或外车道左转来的少
作者: ewq127 (RYO)   2017-05-09 07:21:00
不管怎样,应注意而未注意这条就很强了
作者: bullce (布尔切)   2017-05-09 07:35:00
受伤者就能告刑事 有无过失上法院再讲
作者: viter555   2017-05-09 09:54:00
咦?你举的例子不是全世界的平面道路发生吗?为何搬到高速公路上就高潮了?你他妈好好骑好好开就不会车祸了啊,讲干话?
作者: amuro11 (想念)   2017-05-09 10:10:00
就算没肇事责任,你不小心辗死人那种画面跟着一辈子,更难受。
作者: hotqqa (小呆)   2017-05-09 10:13:00
已经够乱了,开放会更乱
作者: amilus8250 (艾密拉斯)   2017-05-09 17:00:00
推文有键盘法官,呵呵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