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工务局再次强调西港区东侧外环道路工程绝无造假之事
有关反西港外环道不当开辟自救会今(26)日赴台南地检署按铃申告,指称市府工务局将
其签字曲解为“土地所有权人自行申请全部拆除”,涉嫌造假一事,工务局再次重申“绝
无此事”,并深感遗憾。
为厘清事实真相,工务局提出三项事实说明:事实一:本项工程于104年1月29日现场查估
时,查估公司现场告知所有权人郑0讐先生及郑陈0吟女士,如地上建筑物开辟拆除,后
面未拆部分认为不好使用,可以申请一并列入拆除,所有权人即申请道路范围外剩余建物
列入拆除补偿,并列入清册之后,请所有权人签认,其中郑0讐先生系由其儿子郑0辉签
上郑0讐及自己的名字。
工务局表示,因非本人签名,该局在内政部审查资料注记查估时所有权人申请全部拆除,
自救会就认为是伪造文书。该局并强调,其实用地范围外剩余建筑物是否一并拆除,完全
尊重所有权人意见,如要保留,我们就不列入补偿,也不会拆除;所以这实在是“莫须有
”的指控。
事实二:地上物查估清册(有备注全拆)则于召开协议价购会议开会通知单中,一并双挂
号邮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所有权人如对查估数量有疑义,工务局接获通知后会立即重新
排定现场再查估,惟本案于104年5月19日寄发,土地所有权人收到开会通知单至开会前,
皆未反应全拆是否查估错误。事实三:本案于104年5月29日召开协议价购会议,土地所有
权人亦未反映工务局针对备注字段有注记全拆之地上物查估清册上的拆除面积表示异议。
综上所述,土地所有权人申请全拆完全确实,工务局绝无造假,且工程范围外之建物无涉
道路开辟,倘本案土地所有权人重新考量在道路范围内之面积拆除后,其道路范围外之建
物面积尚有其他用途考量,该局将重新安排现场查估,确保所有权人权利。
市府强调,该项工程已取得用地面积94.11%,除2位反对土地所有权人之地上物以外,均
已完成补偿作业;且本工程交评报告除成大交管系林佐鼎教授审查外,亦已请运研所检视
,并无疑义。另工程相关疑点均已厘清确认,地方民众均迫切需求此条道路之开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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