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府前路的一块地,民国38年被计划
为道路用地,现在106年了,还没征收
拓宽,期间因为划为道路用地是不能把上面的
地上物拆掉再盖新的建物…
所以陈情多次,希望快点拓宽道路
这2天,都发课来了一封信要土地持有人
去开会。政府表示拓宽的机率很小(不拓宽)
给了一个方案,让我们将被划为道路用
地的部分。变回原来的土地使用类别,
我记得是商5。
但是变回来,有2个方式,1捐出该道路用地的45%做公共设施。2付出一笔钱来
买回45%…
金额就是平方公尺*公告现值*1.4
我整个傻了!
原来1块地 → 政府1分为2(影响我使用)
→ 政府说可变回来,但请付出一笔金额来买回去…
原来强盗政府不是假的…
我觉得政府很高招,陈情多次,政府说没钱
现在要处理了,条件又开的很差,
如果民众不答应该条件。立场就变成
我有要帮你们,是你们不屑的 XD
政府真的很恶劣…征收的价格要用谈的
都是从公告现值谈,要民众付钱变地目
,就要现值乘1.4…。1.4是怎么算的?
最后承办员说…你可以不要答应,就现有
的状况继续使用就好,只是商5价值比较高
我想说…车子都进不去的巷子,变商5?
就会有人想买吗。
总之 台南政府对部分旧市区的都更是放弃的态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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