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拖吊事件,我查了“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委托民间拖吊车暨保管场实施违规车辆移置与
保管作业及服务品质查核规定”
https://goo.gl/g8fdCT
在第四条第五项写到
(五)执行拖吊已开始或拖吊完成尚未驶离现场而驾驶人或车主即时到达,要求停止执行
时,得准予放行,惟其违规部分应予举发,并令其立即驶离现场,但已吊离现场正在行驶
途中之车辆,不得停止执行
;违规停放之机车,如已拖吊停放至拖吊车上者,亦不得停止执行
所以若未驶离现场,应该是可以放行的,但1800元罚单还是要罚。
不知我有没有理解错误,还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