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市都委会决议 飞雁新村全区保留
记者张淑娟/永康报导
2017-02-20
永康区飞雁新村开发案争议,在永康区文化协会与相关团体极力争取下,历经两年余,
市府都委会已决议全区保留,市长赖清德也期望朝文化公园方向办理,得知消息,让关心
的各团体雀跃,并欣喜留下了永康珍贵的文化资产。
依据市府第二八三次市政会议中,都发局长庄德梁提及:“因文化、历史、地点考量,
都委会决议将飞雁新村原址全部保留,不进行开发,后续将与开发商协议解除契约”。市
长赖清德也表示,飞雁新村原址将朝向开辟文化公园方向处理。
对此决议,永康成功里长金冠宏强调,总算留住完整的台湾演进史,该区域有着重要文
化遗址,还有荷据、明郑、日治等时期的文化层和建物,尤其还有珍贵的日据时期导引飞
机起降的罗针所,及丰富的生态。这消息让关心的飞雁公民行动联盟和永康文化协会深感
欣慰,也感谢市府将飞雁新村一案列入台南市开放决策的首案,以公民参与方式开启良好
的沟通管道。
至于市府决议保留全区之后,尚需与得标厂商协议解约,并与国防部协议后续眷改基金
土地权益调整问题,飞雁公民行动联盟和永康区文化协会仍将持续关注。李坤煌指出,飞
雁新村未来愿景,就是要为全区原样完整保留,以避免任何硬件建设造成对遗址、历史建
筑、生态等伤害,以维护此一台南市重要珍贵文化资产。
记者吴孟珉/台南报导
永康区飞雁新村开发案市府都委会已决议全区保留,都发局局长庄德梁表示,该案属都
更案,因确定有文化遗址按规定不得开发,将与当时得标的远雄集团洽谈解约事宜。
庄德梁指出,基地是国防部所有,地目是住宅区,原本是由远雄集团标下,因为是都市
更新案,必须报请市都委会审查。
由于文化局确认该区有重要文化遗址,按规定无法做进一步开发,他说因此决议全区保
留,市府后续会与得标厂商洽谈解除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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