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原po,国税局回我了 。
台端检举本辖永康区中山○路○号○○饮料店(密不载址及具名)涉嫌短开销售额乙案,
本所说明如下:
一、旨揭营业人短开发票,经查证属实,刻正依法办理违章审理中,惟因本案应处罚锾金
额在300元以下,符合税捐稽征法第48条之2及税务违章案件减免处罚标准第23条规定免予
处罚,即无核发检举奖金规定之适用,并予敍明。
二、承蒙关心税政,特申谢忱。
难怪老板会逃漏税,根本不用罚锾啊!
台湾的法律 ?
※ 引述《Qcat79 (Qcat)》之铭言:
: 刚刚中午12点10分左右到昆山中学对面的红茶帮买一杯绿茶特大杯,
: 老板跟我收25元,可是给我11:24开立的20元发票,
: 如图 :

: 我有问老板,他说现在赔钱做,如果你要报帐的话,他会开真实的金额给你,
: 但是这样正常吗?
: 我可以去检举吗?
: ★以下为加强提醒请勿删除★
: 1.发文前请详阅并遵守板规
: 2.本类别为提问专用,限台南特定相关事件资讯
: 认定方式:问题的内容条件 而非发文者的居住地
: 3.请参考 #13wWJAy2 (Tainan) [公告] 关于问问题与回答问题
: a.是否先做过功课?(爬文+精华区+孤狗)
: b.把参考的资料贴出来,提出不懂的地方
: 4.若文章内容条件与台南无相关将不通知直接删文,注明区域也方便板友提供资讯
: (哪里&PO在台南板≠台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