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开了调解会议
本来很担心台南劳工局是大家说的资工局
幸运的是这次碰到的调解委员非常挺劳方
我本来是在台南饮料店任职
离职时却被扣款6770元
资方还很嚣张的呛我们劳工局见!
是的,那就来劳工局见吧~
事先的功课很重要,可以先去劳工局询问,统一整理出资方违法事项。
此时劳工局建议我们先调解,拿回自己应得金额后再检举,为的是害怕先检举后,资方恼
羞成怒,连应得薪水都拿不到。
首先我在书面资料要求三项
1.离职时资方擅自扣薪之金额6770元
2.上班11个月以来的劳退6趴
3.加班费约8000多
一开始资方说我的书面资料并不是我亲自撰写,还想从这里做文章,却被调解委员训斥。
调解委员一直询问资方为何扣我薪水6770,资方一直跳针不正面回应,前后说词不一,还
说他们有照劳基法走,扣款是正常的,这点也被委员打脸。
委员提出了好几个违法事项,逐一唸出罚款多少,只见资方脸整个爆红,原本老板还打算
不调解要走人,调解委员说了一句:“没关系啊,反正调解不成我们就移送劳检,被罚9到
45万而已。”
资方哑口无言。
后来还说不知道什么是劳退6趴,这点也被骂了。
最后资方选择在会议当下汇了30044元给我,并且烙下狠话说要去民事诉讼把钱要回来。
资方态度十分恶劣,调解完后,我们便去申请劳动检查。
检举事项有
1.七日内应有一天休假
2.超时工作
3.国定假日没有加倍发放薪资
4.随意扣款员工薪资
并要求劳检能够检查他们的工资清册以及劳工名册,没有的话就进行罚款。
走出劳工局以后去健保局及劳保局检举。
劳保局检举项目为,未保劳保.未提拨劳退.还有未保就业保险。
随后去国税局查询,查到我们的薪资完全没有申报的纪录,当然也检举了。
希望能让他们罚到钱,给他们一次教训
更要注意事后他们会不会提起民事诉讼。
谢谢新营劳工局的调解委员。
把今日的经验提出来跟各位分享
不要被老板吃死死的
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一定要蒐证起来保障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