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概要:
公司现在老板避不见面,积欠员工一个月薪水,至目前为止8月份薪水还没下落,所以今
天跑来劳工局请教流程一并申请因违反劳基法14条要求付资遣费,因此劳工局表示要先
申请调解;
我问 那我说如果调解没有共识怎么办?
劳工局表示那就我们自己去法院提告
而调解只是劳工局帮员工做一次调解帮助,再来也不能申请第二次,之后要员工自行去法
院提告,而免费律师申请只能有底收入户才行,否则自行吸收律师费。
我说那员工也没有保障,老板摆烂劳工局也不会怎样,员工还要自己花钱跑法院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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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劳工局服务员说:劳工局本来就没有义务要帮劳工,调解只是让你们多一个选择,而
且欠薪一个月早就该出来调解了还自己拖到现在就是你们员工问题啊!
(注:我们就是因为积欠一个月所以才马上来啊…)
现在突然觉得又生气又无奈...原来劳工局没有义务帮劳工啊…
已经没收入还要自己花钱跑法院,不知道要耗多久,连要找新工作都很难说何时能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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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没有人遇过跟我一样的状况,可以互相了解一下吗?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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