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不是想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警察工作很辛苦,
但最近这件事实在让我忍不住要抱怨。
前情提要
5/29号,下午两点,我在成大光复校门口的邮局提款机领了1000元,
便随手放进了口袋,不料早上打球的球裤在侧边破了个洞,
我以为的口袋,实则是个破洞,钱应该是就这样从我裤挡掉出来了。
我自嘲的PO了一篇脸书文,这篇文也成了后来我掉钱的唯一证明,
而幸运的是,朋友在留言通知我,
有人捡到我的钱,并送交东宁派出所了!
http://imgur.com/r4JK6Sl
在这边真的要非常感谢这位同学,让我相信社会还是美好的。
http://imgur.com/6NnAYKo
http://imgur.com/TA5hW3C
以下正文开始
我来到东宁派出所,表明掉钱了,刚刚应该有人捡过来,
警察要我出示证明,我拿出手机,秀出脸书PO文,
警察认可,但表明有个问题:
“你的钱就在这里拉(透明纸袋包著和一些文件钉在一起),
但我已经向上呈报,请你后天去崇善路740号的分局领。”
虽然觉得很折腾,但我考量他们有他们的行政流程,几声好好,我就离开了
查了google才发现两个派出所相隔了3.5公里
(很奇怪,路途中不是没有其他分局,我还打电话去再三确认)
5/31,两天后的今天,中午12点,我前往崇善路的派出所,
负责的人跟我说:
“我还没领到任何公文和钱啊!我只收到16号以前的,
应该还没到,我打个电话告知他们了,你回去领吧!”
因此,顶着大太阳,我又骑回东宁派出所,
这次他们的回复让我傻眼,
“其实我们刚刚查了之后,发现已经在分局的出纳组了,
只是还没转到侦查队(负责人在侦查队办公室)....”
过程中,我尽可能和颜悦色,好好说明事发过程,和两边警局跟我交代的,
但这实在是有点太夸张了,自己的行政怠慢让民众来回跑...弄的两方都不方便何苦...
我留下了姓名电话,请他们把钱送回东宁派出所,他们也同意了...
接下来我看又得再等几天时间
我想说的点是:
1. 失主在掉东西一个小时左右来领东西,领不到?(这个呈报效率还真值得嘉许)
2. 失物招领呈报了没有取消机制?我本人就在现场,要证明证件也都有,
你也说我的钱就在这里,还秀给我看...
3. 我完全按照警方交代我的做,来回跑,却还是空手而回?
我猜测这种情况不是只有我碰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