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5号检举到今天,终于收到市警局的通知,这件检举案件“被举发啦”(撒花~)
http://i.imgur.com/9S0SNnS.jpg
效率满快的,而且又不会滥用警政资源,其实满推这种方式的。
特别感谢台南版的各位大大提供的建议与处理方式(鞠躬)~
※ 引述《htcc0091 (草莓王子)》之铭言:
: 谢谢各位大大的建议,今天早上已经把照片传到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的局长信箱
: http://goo.gl/4fB1D8
: 而且上传一点都不难,只要把照片加上发生的时间以及地点
: 像下面这样
: http://i.imgur.com/Gzr3EDN.jpg
: 然后填写必要资料送出就好,比叫警察来快多了,也不会浪费警政资源
: 送出之后会有一个单号如下
: http://i.imgur.com/sn0eMDX.jpg
: 这样就完成了。
: 把这个处理过程分享给大家,
: 谢谢台南版大家的建议!!(鞠躬)
: 希望往后这类恶意占用汽车格的店家可以大幅减少。
: BTW
: 店家好像也有占用骑楼的状况
: http://i.imgur.com/v7KznGC.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