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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r0101 (台南人)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轰警开单像做贼 议员无罪检要上诉
时间: Sun Dec 20 18:31:40 2015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轰警开单像做贼 议员无罪检要上诉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文锽/台南报导〕台南市员警在街上取缔违规停车时,
市议员李文正及路旁店家龚姓员工,当场酸警察此举“好像在做
贼”,台南地检署将2人依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一审法官认为2
人言词没有贬损员警人格之主观故意,判决无罪;检察官不服,
举国语字典解释,强调2人主客观都符合侮辱故意,提起上诉。
李文正昨低调表示,法官判无罪,就是认同他没有侮辱员警,但
他尊重检察官上诉的权力,只是身为民代,常需处理选民服务,
他会在开庭时向法官解释,盼获认同。
4月17日中午,安平派出所2名员警前往安平路“王氏鱼皮”门口取
缔违规停车,李文正获报赶到,一旁牛肉店员工龚男出面质疑员警
开单前没有吹哨子“好像在做贼”,李突然“暴走”大骂“吃路边
摊已经很衰小”外,怒斥警察开单行为“好像在做贼”。
检察官侦讯后,认为李文正身为市议员,竟藐视法治、挑战执法公权
力,欠缺对警察行使职权最基本尊重,将李文正与龚男依妨害公务罪
具体求处4个月徒刑。
法官:非骂警为贼
法官审理后认为,李文正是指责警察照相举发过程不够光明正大,
有如小偷般“偷偷摸摸”、“鬼鬼祟祟”,非指员警为“贼”或“
小偷”,难认有贬损员警人格之主观故意,判决2人无罪。
检认定2人故意侮辱
判决结果,网友正反不同看法,检察官无法接受,引经据典提起上诉
,指根据教育部国语小字典解释,“贼”是泛指使坏作乱的人,也指
奸诈、狡猾、不正派,无论何者,都是负面意涵。
检察官认为,勘验录音发现,李、龚明知事发地在公共场合,且员警
一再解释有鸣哨劝导,态度仍偏执强硬、咄咄逼人,口出谩骂侮辱话
语,不但足以贬抑员警名誉及社会评价,也有故意侮辱的意思。
检察官也指出,警察、检察官、法官所做的事情同样涉及公益,应该
受到严格检视及批评,但应该享有的人性尊严,也应与一般人一致。
李文正等人并非没有合理表达意见方式,却选择侮辱执法人员,不论
所称为民喉舌的目的是否正确,都不应该将不法手段正当化,否则公
务员执法尊严将荡然无存,因此提起上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42117
5.备注:
姓名:李文正
出生:1959/2/4 性别:男性
党籍:民进党 参加党团:民进党团
法院都是______党开的喔 啾咪~~
我昨晚被鞭炮声吵到睡不着 ● ●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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