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公告“台南市载客小船受理营运申请范围(台南运河、安平渔港)”
刊登发布日期:2015/10/22 上午 11:36:45|最后修改日期:2015/10/22 上午 11:42:30
消息内容
主旨:预告公告“台南市载客小船受理营运申请范围(台南运河、安平渔港)”。
依据:“台南市法规标准自治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办理。
公告事项:
订定机关: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
订定依据:“台南市载客小船管理自治条例”第四条规定。
草案全文:“台南市载客小船受理营运申请范围(台南运河、安平渔港)”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载于本府全球资讯网(网址:http://www.tainan.gov.tw/tainan/)“市政公告
”网页。
对于本公告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于本公告刊登公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向本市承办机
关陈述意见或洽询:
承办机关:台南市政府观光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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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6-6322231*6505
传真06-632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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