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sthugo (我不想装浪漫)》之铭言:
: 今天如果不换成柯P说这几点,台南乡民会不会崩溃啊? 我讨厌国民党,但是他提的点都
: 蛮中肯,当然铁路东移争议太大,就不提了。
: 1.民选市长,不受议会监督。 同理可证,赖当行政院长时,也不用进立法院。
: 2.登革热都超过两个月了,才在紧张,我家两个住院,也没要消毒,之前没宣导...
: 3.如果他要重选,先去修法吧,这跟硬要白海豚转弯不一样吗?
: 4.他最近除了上电视抱怨被迫害,不然就是辅选,不愧是民意七十趴的市长。
: 如果看赖神不顺眼就是国民党党工,这不是操纵民粹是什么?
: 另外,我这两年选举我都投绿的,别乱牵拖。
回应你第一点
民选市长跟行政院长不一样
民选市长是由选民选出,所以必须对选民负责。
行政院长是由总统任命的,并无民意支持基础。因此为权力分立,宪法规定行政院必须
向立法院负责。就算在修宪之前的规定"由立法院同意后任命之",也算是间接民意而已
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针及施政报告之责;立法委员在开会时,有向行政院院长及
行政院各部会首长质询之权,此系宪法基于民意政治及责任政治原理所为之制度性设计。
所以如果今天,赖清德是行政院长的话,他"必须"进立法院。这是宪法规定的!
回头来说,台南市政府跟台南市议会好了
根据地方制度法第48.49条规定,直辖市长必须在定期会时向议会提出施政报告;
而一级单位主管及所属机关首长,均应就主管业务提出报告。
其质询分为施政总质询及业务质询。业务质询时,相关之业务主管应列席备询。
直辖市议会委员会对特定事项有明了必要者,得邀请直辖市长以外之有关业务机关首长
或单位主管列席说明。
综上所述,市长只需要去施政报告就好。并没有规定必须接受总资询
而赖市长他有没有提出施政报告?! 有的,在7/31向议会提出书面施政报告。
而一级单位主管及所属机关首长有无接受资询?! 有,新闻写民政局长在资询时被砲轰
而委员会时有关业务机关首长或单位主管有无列席说明?! 有的,不然怎么审议。
所以,赖市长走地方制度法中的漏洞,他没有违反地方制度法规定。
而市政一样照常运作,没有停摆。议会一样可以资询官员,一样可以请官员备席。
可能这算是意气之争,算是小朋友之间的闹脾气。但他并没有违反法规。
至于弹劾为什么会过?你问我我问谁?问监察委员阿
弹劾只要经监察委员二人以上之提议,并经九人以上之审查及决定后,就可以提出。
但重点是...还要在移交给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做最后的判决。
所以弹劾案通过不等于有违法失职之实,必须等公惩会判决才算。
可以用一般刑事诉讼来看,起诉不等于有罪。
其实可以自己去查询法规,再去对照弹劾案文,你就会知道.....
市政的话...见仁见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