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贴自台南诸事会社,已获原作者同意
清醒一点!台南没有劳工局,只有“老板局”!
我妹之前在某运动用品店离职的时候,被雇主莫名其妙扣住她两个月的薪水,说是她负责
当班那一天盘点商品有损失,要她负责赔偿。但是她那一天并不在那一间店当班,而是被
调到其他店支援。由于那一间公司的总公司在台北,高雄、台南都有分公司,我教妹妹同
时去劳工局投诉,并持续保留收集资方不法事证,要求对方马上返还薪水。
后来我在帮妹妹找资料写存证信函的时候,发现有人就像那位去台北市政府投诉成功的台
南人,台南、台北两边都有投诉,结果是台北劳工局受理,台南并没有处理(也是随便找
理由糊弄受害劳工),所以我就先帮妹妹打了预防针,果真不出我所料,台南劳工局说她
这样的案件要申请劳资调解,根本不理我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