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自费汰换瓦斯钢瓶 消费者不满

楼主: medama ( )   2015-06-05 20:28:02
http://www.cdns.com.tw/news.php?n_id=22&nc_id=29015
自费汰换瓦斯钢瓶 消费者不满
 
记者罗玉如/台南报导2015-06-03
消费者收到业者送来的瓦斯钢瓶时,最好先检查瓶身的检验卡有无过期。
(照片由读者提供)
 
瓦斯钢瓶超过使用年限,竟要消费者自费买新钢瓶汰换!
 
本报接获新营区民众投诉,家用桶装瓦斯平均二至三个月用一桶,昨日上午依钢瓶瓶身
电话叫瓦斯,想不到业者表示,原钢瓶于民国六十二年出厂,已超过三十年的使用年限,
亦逾检验期限三年多。原业者将瓦斯行转手,因此新钢瓶汰换费必须由消费者支付,新业
者不愿吸收,该民众傻眼又气愤。
 
台南市液化气体燃料公会理事长陈胜南指出,瓦斯钢瓶每两年检验一次,超过检验日期
,消费者必须支付四百元的检验费;钢瓶使用年限约三十年,逾期汰换,也需由消费者自
费一千六百元至一千八百元购买新瓶,无论是检验费还是钢瓶汰换费,公会每天都接获许
多业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申诉案;陈胜南强调,若超过检验日期,新业者应概括承受,
自行吸收四百元检验费,不应由消费者负担。但钢瓶汰换费问题,他却不愿多谈,仅表示
全国皆然。
 
多年来消基会接获不少与瓦斯行有关的消费纠纷申诉案。向瓦斯行购买瓦斯,除了瓦斯
费,消费者另须支付押瓶费,不再使用瓦斯,要求瓦斯行回收钢瓶、退回押金时,就易产
生纠纷。消基会调查发现,瓦斯行多半要求消费者以买断方式购买瓦斯钢瓶,不提供消费
者长期租用,仅可短期由消费者支付押金的情况下使用,押金多寡则以瓦斯钢瓶的价格为
基准。
 
消基会认为,消费者购买的是钢瓶里面的瓦斯,业者本身无法提供原瓶罐装服务,所以
必须自行准备足够循环使用的钢瓶,提供给消费者使用,且应确保钢瓶安全。事实上,瓦
斯钢瓶是业者的盛装、生财工具,要求消费者买断,实在很不合理。现阶段,建议消费者
收到瓦斯钢瓶时,先检查瓶身的检验卡有无过期,有的话应立即退货,并向当地消防局检
举。
作者: saedn (~自挂东南枝~)   2015-06-05 21:05:00
所以都只能固定向同一家叫货!!
作者: m0428 (小原)   2015-06-05 21:23:00
如果送来的瓶子还有一个月就要检验过期,且三十年也要期满那这要算谁的,业者每次都把快过期的旧瓶换给用户就赚死了业者组给各种使用者三十年的老钢瓶,要求最后一位付钱汰换一点都不合理,还有脸说全国都是这样
作者: clone29 (先这样打以后再说)   2015-06-05 23:07:00
请参考"供气定型化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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