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俊忠、洪瑞琴/台南报导〕涉台南市议会议长贿选案在十日凌晨被收押的市议长
李全教,其律师团于十一日下午针对收押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刑事庭长叶居正于昨天下
午四点多宣布,合议庭法官裁定“驳回”抗告。
李全教后援会顾问庄严昨受访表示,尚未收到讯息,待与律师团研商后再统一对外说明。
叶居正说,依法李全教方面不能对高分院此“驳回的裁定”再提抗告。不过,法界人士指
出,李全教律师可另向台南地院声请李全教“具保停押”,先由地院裁定,如地院裁定后
,李全教方面仍不服,可提抗告,这是收押被告的救济权利。
高分院︰李有高度串、灭证之虞
叶居正表示,高分院刑庭法官审酌卷证资料,认为李全教涉犯公职人员选罢法的行求贿赂
罪嫌重大,有相关事证可佐;据证人指证,李全教与共犯间有湮灭证据之虞,且李身为市
议长与部分共犯有一定情谊,有能力与机会亲自或利用他人勾串供证,使案情陷于晦暗不
明,日后恐严重妨碍检察官蒐集与保全证据的侦查行为,李全教有串、灭证的高度危险,
符合刑事诉讼法羁押事由,收押李是不得已的最后手段,一审裁定收押并无违法,因此裁
定驳回李的抗告。
http://ppt.cc/6Es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