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我12月检举了5件交通违规,都是用手机拍照,
为了避免被吃案,就用台南市警方的网络报案系统,
系统由110分发给2、4、6分局处理。
由于我刚搬来台南不久,
来分享一下二地警察处理事情的差异:
通常网络报案后有规定结案期限:
台北→EMAIL回信表示已结案,根据民众提供之数位照片开单结案。
台南→EMAIL回信表市已结案,交给权责分局,想知道结果自己去问。
↑这也叫结案吗?
台北→不用问,相信该驾驶下次违规前会考虑一下。
台南→问了之后得到以下几种回应:
1.现在是晚上,交通组没上班,我也遇不到交通组,无法交接,所以不会受理。
2.不会看数位档原始拍照资料,要检举就把照片洗出来,而且是要有时间的照片。
(那何必开放网络检举?)
3.请带着档案亲自到警局,才能报案。
以上的对话及EMAIL内容都有录音档备份,全为事实。
因为在路上只顾自己想怎样就怎样的驾驶实在太多,
我家附近的警察又不做好份内该做的事,
我想问问大家,是否有认识安装机车行车纪录器的店家?
我真的非常需要装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