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06419
南市议会决议 将赖清德移送监察院
议长李全教于散会后说明,大会决议通过将市长赖清德及相关政务官移送惩处。
(记者蔡文居摄)
2015-01-15 15:43
〔记者蔡文居/台南报导〕
台南市议会第一次临时会今天下午决议,将今天拒绝出席临时会的市长赖清德
及相关一级主管送行政院及监察院惩处,国民党并连署酝酿再召开第2次临时会。
议长李全教于散会后表示,今天主要通过2个惩处案及1个谴责案,其中最主要
的1个惩处案,为通过国民党议员谢龙介等人提案,对市长赖清德及相关政务官
未出席这次临时会送交行政院及监察院惩处,另一惩处案则是要求未来市府预算
当年度执行率未达9成,相关官员也将送交惩处。
至于,谴责案则是通过国民党议员王家贞的提案,对市长赖清德未出席临时会
提出谴责。
另外,国民党议员卢昆福提案召开第2次临时会,但议会并未做成决议,目前国
民党议员已达成三分一连署人数,在5天送达期后即可召开,国民党议员希望下
周能再召开临时会,但尊重议长意见,与市府协调后再决定何时召开。
此外,对于民进党议员拒绝出席大会,国民党市议员蔡淑惠也提醒依地方制度法
第80条规定,直辖市议员连续未出席定期会达2会期者,亦解除其职议员。她要求
议长以后大会开会每一天签到,并拒绝补签。也就是2次定期大会共140天,如果
都没有任何一天签到出席则解除职务。
李全教也宣布,以后开会宣布开会到会议散会,若未签到则不能再补签,只要
当天不签到就不能补签。
今天台南市议会第一次临时会于上午10时许召开,11时许宣布休息后,下午继
续开会,并做出多项决议,会议于下午2时47分宣布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