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泼漆警告引大火 男子遭判刑

楼主: iam168888888 (射精)   2014-10-17 22:11:56
(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17日电)一名开餐饮店的林姓男子,因与隔壁早餐店有纠纷,前
往泼漆警告却不慎引发火警,烧死1名老人,遭台南地院判刑3年9月。
台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林姓男子在台南市东区东门路开鱼汤餐饮店,与隔壁经营的早
餐店的张姓妇人因骑楼使用及清洁等问题有纠纷;林男还曾因计画扩大营业,想顶下早餐
店的店面遭拒。
判决书中指出,林男购买了红油漆调和甲苯后,在去年11月18日清晨5时许,伙同3名友人
前往早餐店,要把红漆泼向张姓妇人,却不慎泼洒到一旁的炉火,导致火势一发不可收拾
。火势延烧到一旁的传统市场,多户老旧建物遭波及;1名老荣民因逃生不及遭烧死。
法官考量林姓男子等人坦承犯行,还曾到死者灵堂上香并支付部分丧事费用。依过失致死
罪嫌判处林男3年9月徒刑;另3人则分别判1年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http://ppt.cc/aBmg
作者: SmonSo (FB专页→肚脐家族)   2014-10-17 22:14:00
..才3年9月=口= 烧死人还烧了一整排后面房子耶
作者: holsety   2014-10-17 22:17:00
这就是台湾~
作者: goodboy6936 (送行者)   2014-10-17 22:21:00
9个月..
作者: Sheng98 (贱狗的窝)   2014-10-17 22:28:00
以前买过的可以退钱吗?
作者: alexalexder (我在搞什么阿(怒~))   2014-10-17 23:41:00
不意外,只要打死说自己没有故意,不管损失多少,只能判过失致死
作者: kavwin (Jin PaPa 最棒!!)   2014-10-17 23:52:00
太轻了..杀人就该偿命!!!!!!!!!!
作者: fnb10803   2014-10-17 23:59:00
杀了人裁判3年 如果假释 岂不是不到2年就出来了
作者: shing1522 (could)   2014-10-18 01:06:00
司法怎么了。。。非常失望
作者: k5792688 (k5792688)   2014-10-18 03:39:00
想到林宗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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