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半个月前因腹痛及排便的问题前往安平某内科诊所就医
因为初诊时医师叮咛我的症状要等到治愈才能停止就医 所以我不敢大意
吃完初诊的药之后排便的问题有显著的改善 但腹痛症状仍持续所以我选择再看一次
第二次就医时医师表示在用完药之后的3天若仍腹痛先致电给他(意思是请我先别挂号)
原先真的不痛了 排便也几近正常 但在停药后的第3天还第4天时又腹痛
想起先前的交代 于是打电话给医师
医师说停药之后腹痛症状仍在表示我的肠胃不稳定 尚未痊愈 直接建议我到医院做检查
我的疑问是
既然我吃医师开的药无论是腹痛或排便都有改善为何不让我再去?
说不定再一趟我就能痊愈不是?
而且也跟电话中医师的话也跟他初诊的话有着极大的矛盾
第1次遇到生意送上门却将它往外推的医师...
请问版友们有类似的经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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