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大家都对砲火四射的庙会活动起堵烂
但官方及民代又不敢提改善案
那是否大家集思广益,提出建议条文
然后密集寄信到市长及民代的信箱呢?
小弟不才,先提几点浅见抛砖引玉:
游行:
1.游行路线需事先申请、游行途中不得更动
2.与宗教活动无关者不得穿插其中(例如电子花车、钢管、舞女)
3.需设置道路清洁人员,沿途清理相关废弃物品
交通:
1.需遵守警方交通管制,遇红灯应立即停止、任意穿越者依交通条例处罚
2.最多仅能占用一线车道,越线者依轿车违规行驶双黄线开单处罚
3.
鞭炮:
1.鞭炮燃放量需事先申请核准
2.依鞭炮燃放量课征环境清洁费(例如一公斤收若干元)
3.每次燃放鞭炮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连续燃放中间需间隔至少5分钟
4.
时段:
1.游行时段限定为6:00-22:00
2.鞭炮燃放时段限定为8:00-20:00
3.
其他:
1.若有庙方所属人员发生主动斗殴事件(无论其他庙方人员或一般民众)
当年度不得再申请庙会游行(ps.比照日本高校棒球队员打架规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