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删
※ 引述《ffmuteki9 (let us be who we are)》之铭言:
: http://tinyurl.com/cwakpwo
我想请问有没有上面FB这篇的反(ㄉㄚˇ)对(ㄌㄧㄢˇ)文
我有看到前三点的反对文了
其他的好像没看到
另外,问一下补偿部分
根据
http://bud.tainan.gov.tw/bud_sys/Upload/bud_open/20121025155525.pdf
第10页
一、
问:征收补偿标准为何?
答:地价部份依照最新土地征收条 第30条规定(101年9月1日施),被征收之土地,
应按照征收当期之“市价”补偿其地价。市价依内政部101年6月5日订颁
“土地征收补偿市价查估办法”估计后,再提交台南市地价评议委员会评定,
作为计算征收补偿价额之基准。需地机关是交通部铁改建工程局,但台南市政府
会协助被拆迁户争取最优的补偿。
请问依"地价"补偿就是依"地坪"还是依"建坪"补偿阿??
如果是依地坪补偿,那也太惨了吧
等于我盖一栋透天厝四层楼,你只赔我一层楼的价钱,
我就没有我原来的透天厝啦!那我当然不答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