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没想到小弟前篇心得文,底下有不少的回文,
兹就某些提到的问题,小弟进一步提出个人经验。
1.是否回报处理状况
2.检举人身份是否会曝光
3.拍摄手法/日期问题
这三个问题,小弟就从以下这些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见解。
前情提要:划设红线后,住家出入口附近违停者众,
拨打交通大队只得管区警员驱车处理,未开单,情况未见改善。
因此,我决定自行举发。
小的和大家一样,很好奇这个网页是否真的有作用,
第一次举发数日之后,循网页上的电话,一路问到负责处理单位的承办员,
几秒之后承办员回复:“这件没办法开单告发喔!”
接下来是几分钟的对话,才知道问题在哪。
首先要谈的是拍摄手法/日期的问题。
举发时会以“民众检举并提供的资料”作为证据,
基本上,只要能从照片中“客观呈现违规的事实”即可,
并没有特别规定照片一定要怎么拍。
不过...大家也知道,被举发的车主总会设法找理由申诉,
能坳一定坳,没被发现就坳说自己没做过。
所以拍摄时才会有“技巧”,免得事后被申诉成功,
落得“怠职扰民”恶名。
所以那些“前后压线”、“车内没人”、“停车时间数分钟”等
其实并非“规定”,而是避免车主找理由申诉而产生的“拍摄技巧”。
我第一次的举发照片就少了这些技巧,
所以承办员不举发,免得大家麻烦,
理由我接受,也感谢承办员电话中帮我上了一课。
再来就是时间...
由于违停的时间大多发生在晚上、深夜,车主下班就大喇喇的违停,
要拍出上述技照片,手机是GG了,只好动用我的Canon 数位单眼。
可惜全都不支援日期显示,只记录在EXIF内。
这问题承办员的答复是:
1.不采用“事后合成”变造、扭曲事实的照片。
不过,他们也不会去特别证明检举照片经过变造。
2.由于民众提供举发的照片会作为告发依据
EXIF资讯并不能直接告知被告发者违规的时间,
所以也不会采用EXIF资讯。
是否采用EXIF资讯,查了一下各县市做法不同。
台南市是不采用的。
这段话我的解读是,他们会把照片冲印出来,
连同红单寄给违规车主,
但并不会把EXIF的时间印在照片上,而是检举人给什么就印什么。
3.既然不能合成,我又没有可以直接在照片上打印日期的摄影器材,
他的回复是:
就直接请专业的来吧!打电话给交通队。
可是...前面说过了,最后都是管区来赶车,不开单,没什么作用。
所以,根据上面的经验:
(a) 单纯的把日期压在照片上,客观认定不影响违规的事实,会采用。
(b) 白天我就手机拿起来拍了(找个能直接在拍摄时合成日期的APP)
晚上的话我采用类似电影场记板的方式,DSLR直接将时间日期摄入违规场景。
实作细节就不谈了(菸~)。
http://ppt.cc/RvsK
再来,就是检举者身份的保密问题。
有一次我检举直接挡在我家门口的违停车辆,
几天之后交通大队主动来电告知,
说...一般车主不会刻意停在别人家门口,
虽然违规事証明确,
但是若他们告发这件,车主多半会主观认定检举者身份。
我说:车主我知道是谁,但屡劝不听,
就算让车主知道是我检举的也无妨。
这个经验告诉我,原则上他们也不希望检举者身份曝光。
所以才建议找交通队来处理最好(可惜我家附近不适用)。
话说这位车主事后有来跟我道歉(应该是收到罚单了)...
会停我家门口的原因是,
本来他想停门口旁,但该位置会影响对面的住户出入,
当时碰巧有个路人经过,随口告诉他,
我家门口可以停...
而他当时也有点急,竟然也傻傻地相信了...
最后是进度回复...
有一次附近公寓来了新住户,每天下班又往我家门口旁停车,
留了字条之后隔天依然再犯,我认为是很故意。
于是连续检举了两次(天),并在说明栏加重语气,
请加强取缔这样...
几天后我收到警察局交通队的公文,
上面写该车已于某天某日告发,
(意思就是检举两次只告发一次)
然后这个路段已列为重点取缔。
虽然说并不是每次都会回复,但也表示他们一定会处理。
※ 编辑: benjenq 来自: 59.127.156.72 (06/01 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