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抵制国家重大建设(徐世荣)
2013年03月20日 更多专栏文章
近年来,许多国家重大建设皆面临民众激烈抗争,近的则是台南铁路地下化计划。为何如
此?这是因为我国公共政策决策模式仍停留于由上而下的戒严威权体制,并不因解严而有
根本改变。
一个国家重大建设涉及许多不同计划,可按提出时序分三阶段:1.兴办事业计划,2.土地
使用计划及环境保护计划,3.土地征收计划。兴办事业计划是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提出(
如交通部提出台南铁路地下化事业计划);然后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再提出土地使用计划
及环境保护计划,分别送至内政部及环保署审查;若皆通过,则再提土地征收计划,由内
政部审查。
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基于本身职责,努力提出兴办事业计划,原无可厚非,惟其考量面向是
由本业出发,如交通部提交通运输计划、国科会提科学园区兴办计划,这些计划未必全观
或全面,因此才有后续相关计划提出及审查必要性。但现今的大问题乃是当目的事业主管
机关提出兴办事业计划后,在后续其他计划尚未提出之前,就把事业计划送经建会审查,
经建会通过之后,再进一步提至行政院,直接将其列为国家重大建设计划。然后,再回过
头来,进行前述第二、第三阶段计划审查。
决策模式遵循旧制
试问,当政策已定,预算也已编列,后续相关计划要如何审查?它们能不通过吗?因此,
把兴办事业计划直接等同于国家重大建设计划是一个严重错误,也难怪其他计划屡被批评
为附庸,只能当花瓶;而我国土地征收会那么浮滥,也与此有绝对关系。
这套决策机制并不因解严、或是蓝绿轮流执政而有改变。这些国家重大建设计划实是政治
决定,并在选举时被列为重大政见,争取选票。
但是掌权者却巧妙用工程挂帅及经济挂帅两大意识形态来包装,让它们看起来非常客观中
立及理性;相对的,凡是与此不同的价值或主张,皆被归列为不理性或民粹,必须排除。
也就是说,掌权者把许多国家建设狭隘定义为工程及经济议题,只要技术可行及提升经济
效率,掌权者就将其包装成公共利益,并透过专家治理模式,由行政官僚及少数学者专家
所组成的委员会来背书。
然而,这种作法却造成严重偏差,因为它用工程技术及经济理性对抗及排除其他多种价值
选择,如正义、环保、人权、土地认同等。例如,土地使用计划审查阶段非常重视该开发
案是否为国土利用系属适当而合理的;对环境保护、自然保育及灾害防止是否具妥适规划
;土地征收计划则是必须严格审查是否具备严谨要件,避免造成人权侵害。
但是,由于兴办事业计划已优先被列为国家重大建设计划,致使这些重要价值被排除,甚
且被视为不理性,不属公共利益范畴。
长期以来,我们琅琅上口决策必须由下而上、要尊重多元价值与知识形态,赋权民众充分
参与,但决策模式依旧是遵循旧制,由上而下,没有根本改变。更让人遗憾的是,宣称要
打破威权体制的民进党籍市长,如今竟也如此!
作者为政治大学地政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