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记者洪瑞琴/台南报导〕“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条例”新法已于去年底上路
,市府要求各区公所、管线单位及工程承揽厂商务必配合做到新铺路面“只能有色差、不
得有高低差”,新辟道路或路平专案道路三年禁挖、违规或缺失绝不可宽贷。
工务局长吴宗荣表示,南市已获内政部营建署评定一百年度市区道路养护管理绩效考评全
国第二名,一○一年度考评最近出炉,再进步拿下第一名,已超越台北市,再接再厉实施
“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条例”,希望达到“全民有感”的路平标准。
工务局企划科表示,新法实施后,不再由市府收道路代修费,而是由管线单位自行负责修
复道路,严格要求路面修复宽度,八米宽以上道路至少达一车道,八米宽以下道路则是全
车道宽,不能再有“补丁”情况。
未推先猜推文会有“造神囉”、“党工辛苦了”、“歌功颂德”
“为政治铺路”等推文
这半年来我平均每1.2个月才会回一次台南
但是每次回去总会让我有所感觉有些东西多多少少变得不一样
公共汽车、部分道路路平了(当然 不平的地方依然很多)
街道造景、海安路地下城完工http://tinyurl.com/a949jtr
"反观"世界大台中→ 2年没回来、只有七期附近多了秋红谷
其他什么都没变......
有实际作为再改变的话 相信应该是很明显可以感受得出来的吧
希望等到我能回去时 台南已经变得可以让我安身立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