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割喉案 台权会:死刑真的有效吗?不应随媒体起舞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日前台南男童割喉案引起众怒,台湾人权促进会在10日表示,今日是世界人权日,但若因
判决执行死刑造成冤案,社会将付出惨痛代价,且本案“没有人亲耳听到嫌犯是‘为吃一
辈子免钱牢饭’而杀人”,应遵守“侦察不公开”原则,否则若因媒体炒作舆论压力让政
府、司法单位政策与审判转向时,国家未来将令人担忧。
▲ 台权会认为,判死刑很简单,但若造成冤案,社会将付出极大代价。
台湾人权促进会(以下简称台权会)发布新闻稿指出,日前虽因台南幼童割喉案引起媒体热
烈报导及民情激愤,甚至有民间团体到法务部要求立即执行死刑。台南市检察官也立刻表
态此案不排除求处死刑,然而,回归到事件的开头,“到底有哪一位记者亲耳听到嫌犯说
,他是为了吃一辈子免钱牢饭而杀人?”
台权会表示,媒体及网友不断在转述的“嫌犯所说的话”,其实都是台南市警局开记者会
时所说出来的话,但警方转述的话真是当事人的原句?上下文又是什么?而根据刑事诉讼
法,侦查中案件本应遵守“侦查不公开”原则,警方又为何可以断章取义的转述嫌犯所说
的话。
台权会指出,根据司法院统计,2010年因立院质询引发死刑争议后,2011年的死刑判决案
件立刻增加4倍,并创下历史新高,2010-2011年,政府更是连续枪决了好几位死刑犯,
2012年的死刑判决也仍不断增加。台湾政府听从支持死刑的政客及名嘴的作法,换了一个
“勇夫”部长来执行死刑,但犯罪率下降的程度却不如暂缓执行的时期。
台权会说,多年后被发现是冤死的江国庆,在当年也被迫演出了一场下跪认错的戏码,也
立刻被执行了死刑。由此可知,要让一个人被判死刑及执行,真的不是那么困难。困难的
是,当事情的真相跟原本想像有差距时,有人真的因为媒体炒作而失去生命时,“当我们
自己也是那个丢石头的人时,我们是否真能承受得起”。
台权会表示,当社会上有越来越多人认为只要根据媒体报导,就可以不经调查及司法审判
程序直接判一个人死刑,而政府或司法单位也都可以因为媒体或舆论压力而随意改变政策
或审判时,或许更该被担心的是我们的政府、司法单位,以及我们自己的未来。
原文网址: 男童割喉案 台权会:死刑真的有效吗?不应随媒体起舞 | ETtoday政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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