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LYA (橘子皮 )》之铭言:
: 关于铁路地下化这件事
: 爬了文也看了一些报导
: 但是越看疑问越多(因为实在是法律+工程外行~~昏头)
其实,有很多受灾户原本也都是法律工程外行~但逼不得已还是得去了解>"""<
: 希望有了解的人能帮我解惑一下
: 回文或回信都好
: 以下是我大致了解最近抗争的内容(有错请指正):
: 自救会的诉求重点为:赞成地下化但“反对东移”。
: 并且主张东移之后必须征收更多土地,相对若原有轨道地下化可以征用土地盖临时轨道
: 而不需大笔征收。(但征用也是要拆房子阿)
征收跟征用当然不一样啊!!!
征用是完受灾户还是可以在原址,重建家园,那是不一样的!!!
: 更甚者,东移的目的是因应“以土地开发利益回馈轨道运输建设”试办计划,原有轨道
: 的土地可以拿来开发获取利益。
: 但市府的回应是:一开始的核定计划便是施工于原有轨道东侧,并无“东移”的问题。
因为有许多板友,似乎对此“反对台南地下铁路‘东移’计画”有很多的误解,因此特别
在此发文澄清!
当地住户并未反对“96年的‘台南铁路地下化的计画’”,
而是反对98年的‘台南地下铁路‘东移’计画”
,合先叙明!!!
(既然有两次地下化的说明会都有找受灾居民,
为何又特别招开一个没有当地受灾户的记者会,
说本来就是施工于铁路东侧呢??)对这点我也满疑惑的:p 呵呵
用问与答应该比较好理解吧!!!:P
台南地下铁路“东移”计画问与答
1. 铁路地下化一定要东移吗?
并不需要!
民国96年的计画是将新铁路建设在原铁轨下方。
原定在现有轨下方施作永久轨,可以征收
更少土地。
且采借地施工,施工完成土地即归还给原住户
民国98年的新建案,是要将铁路地下化的路线东移后,用原轨的土地招商!!!
2.整理花费“明挖法”会比“潜盾法”省钱吗?
铁工局舍弃进步的“潜盾法”,退步改采技术远较落后、影响周边居民与环境更大的“明
挖法”,又进一步采更糟的设计,不辟临时轨通车,而要扩大征收周边居民土地。征收土
地51,418 m2,大幅增加所增收的土地1.4公顷,大幅增加38.3%。房屋拆迁总楼地板
95,586 m2略减2.1万m2,仅减少18.3%。土地及建物补偿费33.5亿元,略减2亿元,仅减少
5.6%。《96年9月采用“潜盾法”之计画明显征收较少土地且花费较少。》
3. 为何交通部与市政府都坚持要将铁路地下化“东移”?
铁路东移后,原铁轨用地(长约7公里,宽约16.3公尺)将成为建筑用地。市议员更表示这
条位于市中心的精华地有四百亿的利益。SO…
4.若为了公众利益这样子的行为真的合法吗?
于第409号释宪文中叙及“如果要做公共建设,必须要选择征收最少土地的方法”。而96
年不东移的计画比现在的计划征收较少土地1.4公顷。
5.“明挖法”会比“潜盾法”安全吗?
民国99年8月2日铁工局局长许俊逸表示“铁工局有意引进最新式的双孔潜盾式开挖法(目
前正在进行的中正机场捷运线通过台北淡水河下方即用此施工法)施工,以减少征地范围
”。
但而后却又改口“明挖法”无永久连续壁,对台南既有地下水文之影响较小,符合环境保护原则,较适合
台南市地质。
然而,根据陈益昌(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北区工程处)与张固宇(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河海
工程学系教授)于“潜盾隧道施工管理与灾损防阻对策之探讨”一文指出“潜盾法”在沙
质地质施工根本不是问题,有众多的成功案例:台北捷运就是。
台北湖盆地之表面为一层
厚约50公尺的沉积层,在此沉积层之含水量远较台南工段之沙质台地为高,台北可以,台
南更没问题!!
6.赖清德真的是“赖神”吗?
若他真的是能苦民所苦的仁医市长,为何不能替台南市民争取合理的施工方法,为何不能
在施工后地归原主。
而是牺牲这些支持他的老百姓,并且同步招商把从民众手中强制征收
来的土地BOT。还真的什么都要BOT咧…(/‵Д′)/~ ╧╧
※BOT:兴建(Build)、营运(Operate)、移转(Transfer)
最后,再次声明当地住户并不是反对“铁路地下化”,
而是反对铁路地下化“东移”,前次回文中有板友,
是不是西移就不抗争了,并不是!无论将该计画“东移”或“西移”
对民众都是不利且不合法的!
请大家帮助受灾的住户!或许有许多乡乡认为,没有拆到自己家与自己无关,但你又如何
能确保,将来不会拆到你家呢?
希望大家可以(请不要带有任何政治立场)站出来声援我们>””<
有任何的疑问亦或不同的想法也欢迎上FB与我们询问/讨论!
诚请大家不要有事不关己的想法!!!
是真的很需要也很希望大家可以帮忙!!!
另外,谢谢大家这么有耐心的把他看完>”””<
感谢!!!<(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