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整整九十年的1920年10月1日这一天,是台南市设置且市政开始运作的日子
(同日亦为台北市与台中市设市之日)。
台南市设置的法源来自于1920年7月26日敕令第218号公布的"台湾总督府地方官
官制":该官制第1条规定台湾划分为台北 新竹 台中 台南 高雄等五州以及
台东 花莲港等二厅,州及厅的位置与管辖区域由台湾总督定之;第32条规定在
州下设置郡与市,郡市的名称 位置与管辖区域由台湾总督定之;附则谓本令于
大正九年(1920年,以下同)9月1日起施行,有关街庄的部分则自同年10月1日起
实施。根据前述官制第1条的规定,于1920年8月10日发布府令第47号,规定州 厅
的位置与管辖区域以及郡市的名称 位置与管辖区域,自同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上
可见台南市的行政区划在1920年9月1日就已经确立了(台北市与台中市亦同)。
然而市的事务(以现在的用语来说就是市政)要顺利推动除了行政区划以外还有赖于
法制的确立,乃源于1920年7月30日律令第5号公布的"台湾市制",,其附则谓施行
日期由台湾总督定之;据此,于1920年9月30日以府令第111号公布"台湾市制施行令",
其附则谓本令自大正九年10月1日起实施。
在1920年10月1日这一天,台南市举行"公布式",应该等同于今天新设公家机关"挂牌
运作"的仪式,台南市报也在同一天创刊;台南市从此登上台湾历史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