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起底5亿高中生…“阿公变爸爸”!复杂身

楼主: lightwing   2023-05-20 09:13:53
争点人物整理:
中国媳妇(=妈妈):以法律条件推断,阿公没取她为配偶,阿公的遗产她没有继承权。
她的法配是智障二儿子(=爸爸),因此她在爸爸遗产事件争产失败不再赘述。
小儿子(=孙子):以法律条件推断,
1、生母是中国媳妇,但出生时中国媳妇的法定配偶是智障二儿子(=爸爸),由于爸爸拒
认乱伦关系,小儿子(=孙子)出生户籍应该是写“生父:不详/生母:中国媳妇”,所以
爸爸遗产事件才没有小儿子(=孙子)的争产地位。
2、阿公应该没有办理“领养”小儿子(=孙子),所以才以“增与”方式陆续搬运财产给
小儿子(=孙子)。阿公遗产事件能继承者只有阿公长子独得5亿(后述)。当然除非阿公
打死不给其他任何人半毛钱,才选择五鬼搬运梭哈给不确定有无领养小儿子(=孙子),
不然5亿分每年200万也要搬250年,再以此推断阿嬷此时可以抓到很多阿公先前的异常操
作,但结果是推翻赠与追回或是单纯补税就不好说。
赖姓阿公遗产事件:同前述整理遗产继承权,阿嬷(X,离婚),中国媳妇(X,没有再婚
),长子(O,应该没有断绝亲子关系),小儿子(X,孙子/如果没有领养为儿子)。
小儿子(=孙子)遗产事件:同前述整理遗产继承权,阿嬷(X,没有领养为儿子),中国
媳妇(O,陆籍仍然合法且无上限),阿公长子(X,没有领养为儿子),印尼姊姊(X,
大房生女/没有法定姊弟关系),夏姓同性配偶(O,婚姻手续完成)。
异常巧合事件争点:
1、阿公赠与财产过程可能有问题
2、阿公死因可能有问题(搬完钱就死亡)
3、小儿子死因有问题(废话)
上述三事件最大利益者各异,所以现在推敲脉络,比较可能是:
中国媳妇说服阿公以赠与方式搬钱搬光给小儿子(=孙子),阿公死后小儿子唯一继承给
陆籍生母(=中国媳妇/妈妈),中国媳妇以为操作结束等著收割,
接着杀出程咬金夏家(背后有无他人指使不知),以儿子完成赖夏同性联姻取得配偶权分
产,中国媳妇(=妈妈)心有不甘+小儿子死因不单纯,宁愿开记者会闹大要证明夏家搞鬼
,如果中国媳妇(=妈妈)证明婚约不法才能独得5亿,如果只能证明小儿子死亡是他杀事
件也没用(婚约存在),
中国媳妇(=妈妈)为小儿子(=孙子)陆籍生母,法律修改已不受200万上限与有无台籍
身分约束,均可办理继承,原本可以独得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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