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协寻] 车祸当事人/西区/若需影片请来信

楼主: sweetviny (不想当公主)   2018-11-28 00:57:16
※ 引述《annaice (冰冰冰)》之铭言:
: https://youtu.be/cv_dACNdJEA
: 今晚19:38在西区忠明南路330号前的车祸,
: 打电话问过交通队是否有类似车祸,有影片可提供
: 交通队说影片大于10MB无法E-MAIL,需要拿到队上
: 但地点离我有点距离,这几天不一定有空
: 而且交通队提供的车号跟我拍到的似乎不一样XD
: 当事者若需原始档案请来信或是自取(雾峰/南区)
: ======================================
: [车祸纪录]
: 协助方式:行车纪录
: 车祸方式:车对车
: 车祸地点:西区忠明南路330号前
: 双方车子型号:白色机车vs深色(深蓝或黑)休旅车
: ======================================
推好心。
我也曾主动提供过两次,
一次打去交通队的时候
警察问我“下班后会直接回家吗?有没有空?”
我还以为他在约我,
原来是要我跑一趟第六分局提供档案;
另一次停红灯时,前面两台机车相撞,
我在车子里大喊问当事人需不需要行车纪录,
匆忙留电话就绿灯绕过他们开走了,
后来我烧录光盘给他使用;
可是我被侧撞那次,
她竟然说她的行车记录器刚好坏掉了,
坚决不提供,
我只有前面的行车记录器拍不到,
而路口监视器角度也不对,
明明她是后车又没打方向灯,
最后在没有明确可供判断的条件下,
肇责竟然一人一半。
经历这些,我都开始怀疑人生了。
当然还是会持续提供帮助,但好不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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