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逾70公顷绿地将成住宅区

楼主: annachie (没爆耶!!!!)   2017-12-08 21:11:44
※ 引述《seekforever (sadnessflower)》之铭言:
: 现在在讨论的是"全台中市的绿地面积"有没有增加,而不是你家附近绿地有没有增加,
: 而且公园不是随便盖一盖就算了,还要造景、维护、清洁,
: 就资源利用有效性而言,一个大公园会优于很多个破碎而缺乏维护的小公园
: 既然你要讲法律,我们就来谈法律。
: 大法官早在民国83年的释字第336号解释里面就讲了:
: “公共设施保留地,经通盘检讨,如认无变更之必要,主管机关本应尽速取得之,以免
: 长期处保留状态。若不为取得(不限于征收一途),则土地所有权人既无法及时获得对
: 价,另谋其他发展,又限于都市计画之整体性而不能撤销使用之管制,致减损土地之利
: 用价值。其所加于土地所有权人之不利益将随时间之延长而递增。”
要提就请拿全文,不要片面解释
全文很长,帮贴连结,不用谢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336
解释争点 : 都市计画法就公共设施保留地未设取得期限规定违宪?
解释文 : 中华民国七十七年七月十五日修正公布之都市计画法第五十条,对于公共设施保留地
未设取得期限之规定,乃在维护都市计画之整体性,为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与宪法并无
牴触。至为兼顾土地所有权人之权益,主管机关应如何检讨修正有关法律,系立法问题
你节录的是后面理由书,要说的的是在长期不能撤销下,因另立法做补偿,但
公共设施保留地因公众利益保留并不违宪,很可惜违宪的是政府,到现今没专法补偿
顺便帮你补充现在全台到处在解编是因为之前102年监察院的纠正案
可以参考 监察院新闻稿 https://goo.gl/wxcm4K
所以内政部出来都市计画公共设施保留地检讨变更作业原则 https://goo.gl/wTSaoF
: 你所谓的"你们附近环境",其实就是几十年来划了又不给钱的"他人土地"。
: 顺便帮你列一下83年到现在的市长是那些人(台中县长有谁自己查吧):
: 林柏榕(国民党籍,民国78年~86年),中间卫尔康大火被休职又复职
: 张温鹰(民进党籍,民国86年~90年),女儿今年要选市议员,看板挂一堆
: 胡志强(国民党籍,民国90年~103年),这位不用介绍了吧?
: 林佳龙(民进党籍,民国103年至今)
: 请你好好思考一下,公设保留地几十年没征收这笔帐要去找谁算?
: 其实这问题就很单纯,几十年下来的都市计画划了很多没钱征收的公设保留地,
: 而市府的选择就是两个,一个是逐年编列预算慢慢征收(谁家附近的先征收呢,呵呵)
: 另一个就是用换地的方式,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把实质的绿地做出来。
: 我个人是觉得,与其看的到吃不到,不如老老实实地做几个可以用的公园出来。
你提的这就是问题所在,因为都市计画法,前任市长都不能动
有上过公民就知道 宪法 > 法律 > 行政命令或办法
现在宪法是支持都市计画法(这不只336条,也有其他相关解释案),
而都市计画法和国土法就是现在唯一的法律,
也就是你在怎么解编就是要依都市计画法和国土法
这两个法在保护我们台湾农业区不能少,森林不能开发,.....
城市该有的设施像停车位都钜细靡遗地说
有认真去看条文的一定有看到变更作业原则中的
"对不必要的部分应尽速解编"
这"不必要部份"不是你说还是我说或龙龙说的算,连蔡英文都不能伸手
都市计画法该有的东西就是不能少,该给人民的就该给人民
若财政困难或窒碍难行,就去推修都市计画法吧!
明白地跟大家说鬼岛就是没钱,只能给人民很差的空气和环境,不配有10%的空间
不修法直接拔空间就是耍赖流氓行为,这民主要开倒车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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