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从台中市限缩老人健保费补助政策看健保费

楼主: lays520 (以退为进)   2017-05-03 16:43:17
大家赞成老人健保要排富只补助弱势吗?
市政府最近在缩减补助,
社福要做的应该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
最近在报税有点压力,把资源留给需要的人才是真正的社福,
虽然邻居老人来家里泡茶会碎念. >..<
从台中市限缩老人健保费补助政策看健保费的世代正义
( http://bit.ly/2pWZcRS )
身为长期监督健保政策的一员,我支持台中市政府的限缩补助老人健保费政策!
媒体报导,上个月在台中市引发当地论战的“65岁以上老人健保费补助”政策,预计从全
面补助,下修到补助所得税率5%以下,到今年(2017年)只补助中低收入户,台中市政府称
此举将省下十余亿元,将可用于长照“托老一条龙”的政策!
各类健保补助支出一年140亿
事实上,搜寻报导发现,台中市政府从去年开始便一路预告即将下修老人健保费补助政策
,只可惜没引起全国瞩目与讨论!本文所指不是政府依健保法负担的保费比率(如第一类
受雇者政府负担保费的10%),指的是各福利别的补助样态,台湾有几类民众属于法定保费
补助对象,比如依社会救助法条件的低收入户(包含老人)、依《老人福利法》补助的70岁
以上中低收入老人(65-69岁老人或中低收入老人,视地方财政状况予以补助)、依《身心
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补助的身心障碍者、依《就业保险法》补助的失业者及其眷属、依“
原住民族委员会补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险费实施要点”中的原住民,甚至是依《健保法》
中受刑人保费全额补助……等等,若包含属于地方县市社会福利施政中的《政策利多》等
非法定补助健保费对象(如一般老人)等,总计我们至少有10余类的保费补助对象。
依照健保署的资讯,除了低收入户以外,我国2015年国库总计为健保费补助支出超过140
亿台币(尚不计入《健保法》中全额补助之受刑人与其他非低收入户的补助金额),这之中
还包含先前饱受批评的公保年资30年或公保退休年资满30年以上的人的保费补助仍持续,
包含中央在内,频频向民众抛出财政困窘与举债频创新高的各级政府,都应该都要一并通
盘检讨各项以“政策买票”为名的健保费的补助政策!
而最近的健保费争论,包含第二类职业工会因属无固定所得者之被保险人,究竟要适用何
种投保级距?还是陆生与外籍生是否应该全额自付保费,或是台中市以及全国的老人健保
费应该怎么付,抑或健保署沾沾自喜地公布补充保费王是哪个年缴二百多万的包租公,都
只是反映现行保费义务不平等、健保费率非为量能负担,实质为差别费率的不公义现象,
在现行健保费基以薪资所得为基础下,再怎么修正,都无法公平!
国民党通过的“趴代健保”缺乏世代正义
要维持一定水准的健保给付涵盖率与持续合理调升支付标准,并且能够持续引进新药新科
技,降低民众的自付额百分比,只有在相对“合理的费基”与相对“收到对的保费”前提
下,才能达成永续的目标,调涨保费也才真的涨对人!
健保费费基的改革讨论始于2000年由卫生署李明亮前署长委托国家卫生研究院所成立之“
全民健保体检小组”,之后行政院更依其报告于2001年成立“行政院二代健保规画小组”
,邀集百余位专家学者研究,于2004年8月完成报告,其中关于健保财务面提出的关键改
革建议为实施“家户总所得”,当时领军财务面改革之重要领头羊之一,便是如今的主计
长、健保局(现改制健保署)前总经理朱泽民。
如今的“二代健保”并非2008年真正“二代健保”原形,反被民间改革团体戏称为“趴代
健保”,甚或被当时的朱前总经理称为“恶心变种异形”、“怪胎”、“没有中心思想”
的健保修法。二代健保的修法历程历经二次立法院审查,第二次于2008年国民党执政时期
,时任行政院长吴敦义、卫生署(现改制卫福部)署长杨志良向立法院提出修法,历经社福
卫环委员会多次讨论与至少七场次以上的公听会。
其中,关于健保费费基以“家户总所得”计费的改革条文,经过激辩与舆论的压力下,非
常不容易的在委员会取得共识后送至院会之际,由当时财政委员会国民党多位立委联合推
翻了在同是国民党召委杨丽环主导的社福卫环委员会的结论,全面反对家户总所得,而行
政部门竟然买单,被迫提出了家户总所得的修正版,就是现行的一般保费加上补充保费的
组合,行政立法两院合演《执政党推翻执政党》、足以形成倒阁风暴的民主荒谬闹剧,保
费费基不但违反二代健保原形,更加的不公不义,而且缺乏世代正义!
家户总所得打破不公平的“虚拟所得”费基
为什么家户总所得的精神具有保费世代正义呢?
我国的健保费收入90%以上是奠基在以薪资所得作为基础的一般保费上,其余才是如菸捐
或是补充保费的挹注,外界看似“很补”的补充保费,其实一点也不补!(注:本文不多论
述补充保费的缺点,读者若有兴趣,关于补充保费的论述相当多,请自行搜寻了解。)
家户总所得的主要精神便是:黑猫白猫,都是猫!无论所得来源,只要政府能掌握的所得
就计入健保费基,并且放弃现行眷属与第一类被保险人以外,特别是失业者的“虚拟所得
”制度,因此没赚钱的家庭主妇、小孩或失业者不必被政府以依附的被保险人所得计收保
费或假设/虚拟一个所得,或者不同的职业别有不同的保费义务(如受雇者、雇主或是自
营业者、自行执业的专门职业技术人员等),只认新台币,一样的所得,一样的保费义务

退休的老人退休金领得可能比年轻的受薪族还要多,为什么不计入保费所得?炒股、炒楼
、炒地皮的资本利得/财产交易所得也比薪水可观,为什么不缴保费?包租公包租婆的租
金也是收入,为什么可以自外保费费基?SOHO族、名嘴的通告费、专业人士的执行业务所
得也都是收入,不是薪资就不算?
薪资所得持续倒退是事实、生育率急遽下降是事实,如果我们继续仰赖以薪资所得作为健
保费基,不是健保倒,就是年轻人先倒—自费升高、保费也升高,缴费的是年轻人,现在
缴钱给老人和小孩用,自己老了,却没人缴保费给现在的年轻人用,保费不改革,健保怎
么会有世代正义?给付怎么会有世代正义?健保支出是年轻人至少4倍以上的老人,除了经
济困难的以外,有什么理由要政府全额补助保费?
完全执政的民进党应落实选前健保改革政见
您可以说补充保费也收了一部份的资本利得作为费基,难道不够吗?它不是不够,更加不
正义,缴的人也不见得对他们公平!想收钱也得收得公平些,补充保费的收取制度,使得
有些人要缴、有些人不必缴;使得有些钱要缴、有些钱不必缴;使得有些人正职和兼职的
保费费率不一样;使得有些人明明是一样的职业,受雇和开业补充保费有不同义务,连雇
主也一样都是付薪水,却也有不同保费义务;明明有些人的退休金是年轻人的薪资好几倍
,也不必计入所得,只收利息的费基;即使是包租公包租婆,有的租金收、有的租金却不
收!这些都恶化并加剧一代健保的不公平,所以现行健保才会被戏称“趴代健保”,为“
恶心变种异形”、“怪胎”、“没有中心思想”的健保修法。
所以,基于负担保费是每个人的义务,除非是经济困难或特殊地区的国民,国家应予扶助
外,我个人不仅支持台中市政府修正老人健保费的补助措施,甚至觉得政府应该全面检讨
所有的健保费补助,全国至少有6县市不分贫富,皆全额补助65岁以上老人健保费,而受
刑人保费更是不分贫富由国家统一支付,更是一点道理也没有。
政府一天到晚喊穷,长照要钱、惹出争议的前瞻也要钱,就更应该检讨财政支出面是否有
不合理,而不是只想从人民身上提款,也总不能每次都想要靠吸菸的人民身上收钱。家户
总所得也有缺点,比如地下经济一样课不到,但是如果地下经济所得拿去存款、从事资本
买卖就课征得到,比现行制度好。而不管是保费补助或是陆生、外籍生、外籍人士保费争
论,或是失业者的合理负担,都能从家户总所得取得解方。
完全执政的民进党,怎能不积极实现蔡英文总统的健保政见?有什么理由不落实当年2001
年执政时的二代健保规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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