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以大坑为例
这景象由来已久
大多是长辈,少年仔比例较低
人来人往甚至旁边就有人在公设运动的情况下旁若无人的抽
菸害防制法的禁菸地点里似乎没明确写到山上风景区这方面?
16条第2项的:室外体育场、游泳池或其他供公众休闲娱乐之室外场所。
此定义不知有无囊括山上风景区这纇地点?(我个人认为符合...)
各凉亭、公园椅、运动设施等...旁边似乎也没有禁菸贴纸或标志?
我是觉得在群众聚集、运动休闲的地方抽菸很目洨啦
别人就在喘了还释放二手菸是欠打?
爬山运动带菸去抽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概念?
可是不确定有无违法之前出言喝止又好像要起争议
而且每次遇到;要嘛旁边的家长拉着小孩离开
要嘛大家都无视,不然就是看一眼就闪人
到底这该不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