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台中市人与环境互动摄影比赛

楼主: dearameba (阿米巴)   2016-07-08 03:42:52
一、活动宗旨
台中市政府结合本市学校、民间团体、社区、企业、环境教育设施场所
等多元群体,借由交流及增能,发展伙伴关系,共同推动环境教育,扩
大环境教育推广层面。特于世界环境日举办台中市‘人与环境互动’摄
影比赛,强调以亲身体验探索台中市在地人文、历史风采、特色景观、
建物古蹟、自然生态、城市美学、有机农业或校园景致等环境教育面向。
希望借由摄影作品呈现台中市环境教育之美,并可增进市民保护环境之
觉知与敏感度,提升环境概念知识、环境价值观与态度,以环境行动技
能与环境行动经验,了解在地环境议题。
二、办理单位
(一)指导单位: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台中市政府
(二)主办单位:台中市政府环境保护局
(三)承办单位:鼎泽科技有限公司、台中市摄影学会
三、参赛资格
(一)不限国籍,凡爱好摄影之人士皆可参加。
(二)参赛者未满20岁者,需有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名同意。
四、摄影主题
以环境教育八大领域面向及台中市“人与环境互动”为主题,举凡与台
中市环境有关之各项人、事、物,涵盖台中市在地人文、历史风采、特
色景观、建物古蹟、自然生态、城市美学、有机农业或校园景致等环境
教育面向;能明确呈现出“台中市环境教育之美,并可提升环境概念知
识、环境价值观与态度,且足以感动人心的题材均可。
五、拍摄时间
应为104年6月5日起至105年7月14日止拍摄之作品。
六、作品规格
(一)参赛作品为数位格式,档案大小为1200万画素以上,分辨率3000*2400pixel
以上,格式为JPG、PNG或TIFF档(如低于1200万画素,视为作品格式
不符合规定;若作品为传统底片相机拍摄之正片、负片或照片者,需
扫瞄为1200万画素以上之JPG档)。
(二)不得插点加大档案,并需保留档案之原始EXIF可交换图像文件资料或
传统相机120以上之彩色正片规格,并将作品冲洗成8*12吋之光面彩色
照片,且黏贴于“作品表”上一起检附参赛,未缴交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作品拍摄以传统相机、数位相机或行动装置(如平板电脑、手机)皆可,
不限摄影器材种类或品牌,数位档案勿缩小。作品必须以单张呈现,不
得组合、连作、格放、叠片、翻拍拷贝及电脑合成,并备份烧录成光盘。
(四)参赛者投稿作品数量没有限制,惟每件作品应填妥报名表1份,表内各项
资料应详细填写,未符合规定者不予受理。
七、收件方式
(一)收件地址:参赛者请将作品(冲洗并黏贴于作品表之照片及光盘)装袋,
得以挂号邮寄或亲自送交:鼎泽科技有限公司(40767台中市
西屯区工业区一路58巷11弄21号)(信封上请注明世界环境日-
台中市人与环境互动摄影比赛)。
(二)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7月14日(星期四)止(以邮戳为凭;亲自送
件者以本公司收件章戳为凭)。
(三)收件内容:1.参选作品冲洗成8*12吋之光面彩色照片并黏贴于作品表。
2.作品原始电子档光盘。
3.报名表及作品授权同意书。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
金牌奖:1名,奖金礼券1万元整,奖状1纸。
银牌奖:1名,奖金礼券8仟元整,奖状1纸。
铜牌奖:1名,奖金礼券5仟元整,奖状1纸。
优胜奖:4名,奖金礼券3仟元整,奖状1纸。
佳作奖:10名,奖金礼券1仟元整,奖状1纸。
(二)获选名单将公布于台中市政府环境保护局全球资讯网之最新消息,并由
主办机关发函得奖者。
(三)前三名每人限得一奖。经公布得奖之作品,得奖人不得迳行要求取消得
奖资格;主办单位得依参赛作品水准情况评定奖项从缺。
(四)各项奖金均依相关税法规定扣缴。
九、洽询方式:
(一)报名表及详细活动办法下载
http://ww2.epb.taichung.gov.tw//education/event_detail.asp?key=947&page=1
(二)活动洽询电话:04-23580613#35 蔡先生
#51 马小姐
※ 编辑: dearameba (111.83.91.5), 07/08/2016 09: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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