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广宣文系列讨论 救济文自行爬文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2 23:21:38
5.1.3. 广宣文需有广宣文资格 ,
     登入400次、发文100篇、自介2个月以上、退文数为0,
每店每月限1篇,违者退文禁言90日。
广宣文比交易文头痛多了阿~~~~~~~~~
到底广宣碰到交易碰到揪团 要怎么认定阿...........
想跟大家讨论一下
先给各位看官几个版上范例:
1.
60 5/05 seedlingceh □ [揪团] 5/5 今天晚上 小小桌游聚会
61 1 5/14 seedlingceh □ [揪团] 今天 小小桌游聚会
62 5/15 seedlingceh □ [揪团] 今天下午 小小桌游团
63 5/17 seedlingceh □ [揪团] 今天晚上6点 小小桌游聚会
64 5/18 seedlingceh □ [揪团] 5/19晚上6点 小小桌游聚会
作者 seedlingceh (喜得林) 看板 TaichungBun
标题 [揪团] 5/19晚上6点 小小桌游聚会
时间 Wed May 18 19:48:58 2016
───────────────────────────────────────
活动主题: 小小桌游聚会
集合地点: 喜得林(台中市西屯区逢甲路225巷18号1楼)
(入场费100元,冷气开放、含茶水)
活动时间: 5/19 晚上6点开始 结束时间 Maybe 11点~~
(可中途离开或加入XD)
目前人数: 3人 最多8人开两桌
报名方式: 站内信 (LINE或联络方式与暱称)
或是拨电话04-2452-9563 直接询问
此案例旧例为揪团行为 但是G前版主上任后 认为是广宣
2.案例
#1NNGXcK5 (TaichungBun)
32 13 6/12 wbsj □ [交易] 云林自产自销㊣蒜头
作者 wbsj (百香绿) 看板 TaichungBun
标题 [交易] 云林自产自销㊣蒜头
时间 Sun Jun 12 14:59:47 2016
───────────────────────────────────────
吃过一次就念念不忘的许家蒜头又来囉!这次跟朋友回家特别载一些上来分享给大家,我
们一包有两斤只卖$300,等于一斤只要$150大洋。
买回家不用再烘干或日晒,随货附赠红色网袋,需要的请留言或私讯,限量20包售完为止
!
面交地点: 大雅区大明国小
面交时间: 平日晚上
http://i.imgur.com/Bs5ZTsv.jpg
http://i.imgur.com/wWHp1PY.jpg
→ Oo5566: 自产自销不是不能po吗?被之前版主警告过 06/12 16:07
推 talk5566: 他上站够文章也够 也在台中面交 看不出来哪里违规?? 06/12 16:11
我怎么认为他是交易为主 因为他没有说他蒜头很好吃(?)
3.
玉米王事件
详细内容大家可以看一下 精华区
22. ◆ 救济服务
22. 1. ◆ 001 bosscat
22. 1. 1. ◇ [救济] bosscat
22. 1. 2. ◇ Re: [救济] bosscat
22. 1. 3. ◇ [公告] 水桶 5/24~30
作者 BossCAT (猫老板) 看板 TaichungBun
标题 [征求] 送烤玉米
时间 Sat Apr 30 22:44:02 2016
───────────────────────────────────────
编号 品 名 金 额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今天不纯老板办了一个请客人吃玉米的活动
,但活动不如预期,万人响应,七人到场
但玉米王我已准备五十枝起来,所以现在还剩四十三枝,但没送掉不纯老板觉得心开心,
所以他还是决定要把这五十枝全送完。
唯一的要求,希望能帮我和不纯老板按个赞,弥补一下不纯老板活动失败的心情
地址 中区中华路一段159号 阿佳海产店旁
我要成为玉米王!!
作者: Botti (Botti)   2016-06-12 23:40:00
案例一:他没说那是他的店的话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对我个人来说觉得没有宣传到...案例二:觉得有算广宣,毕竟都说自家产的要卖案例三:我觉得不算,不按也会给,我比较觉得是赠送但就案例一来说的话,要怎么知道发文的人到底是不是店家本身?除了有人知道提出证据外
作者: goodjohn08 (虽败犹荣要用几次)   2016-06-12 23:48:00
我觉得案例二算广宣,其他还好
作者: ymca0718 (捏摳嘛嚕)   2016-06-13 00:19:00
第一个案例一开始主揪没提到自己是店家直到2/13才正式告知是自己的店在我看来因为店主有收到利润且店名也出现在文内因此我会给予广宣的认定
作者: pigss00 (长毛猪)   2016-06-13 00:20:00
交易、揪团的话禁止店家会比较好,只是认定上会比较麻烦但赠送的话...总比假交易假揪团那种有诚意多了XD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0:29:00
或者说我想把广宣跟交易混再一起 其实这两个标准认定很类似 罚则也都很类似 弄成同一个标准 应该比较好上手原本想说要有优惠才能广宣 可是太复杂了 每天都在判定太痛苦了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0:56:00
报乡民ID 定价打9折然后如果假交易揪团 真广宣就桶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0:59:00
可是这样有够难认定的 广宣就当成交易 他要给几折都是他的事情 这样简单多了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00:00
我觉得以后揪团文不要写出店家 地点写X区近XX 有可是高义阿 这样七天一篇广宣文 会很乱欸然后像案例二的那个 基本上就不好判定 所以抓到重罚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09:00
15天拉 七天太短了
作者: pigss00 (长毛猪)   2016-06-13 01:10:00
广宣其实也不见得非频率高不可,像怒烤跟吉爸那样有用心经营的其实都还会蛮有印象的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10:00
15天一篇广宣也很多齁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12:00
对阿 七天一定更受不了 或者交易文也都改成一个月阿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12:00
基本上喇 严格一点来说ptt是不能打广告的所以广宣上我觉得要严格一点 不要像交易文一样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15:00
我觉得交易文一个月也够多了说....
作者: pigss00 (长毛猪)   2016-06-13 01:16:00
广宣频率太高让人懒得看,就变成反效果了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16:00
对阿 交易如果自己觉得一个月太久 可以去置底而且一个月一次 我想改成30天一次 避免31号发 一号又发
作者: tiger5566 (胎哥五六)   2016-06-13 01:22:00
1不算 2算 3算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24:00
30天一次我是支持喇 毕竟当初我的交易文政见本来就以严格为主然后广宣跟交易喇在一起我是不太赞同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28:00
我只是认为 自家产 到底算是交易还是广宣干脆就大家都当成广宣吧 我记得以前也有一个卖白虾的他好像就被版主认定为交易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29:00
自家产就是广宣阿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29:00
为了避免这样 就一致标准 我觉得自家产很好啊为啥我觉得自家产应该是交易....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31:00
如果自家产算交易 有店面的自家产 也算嘛?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32:00
算阿 所以才要把交易拉成广宣这样的严格标准而且不只店面 如果是网络直卖 应该也算广宣交易
作者: hellokito (我的梦总是香香的)   2016-06-13 01:34:00
所以我懂了,广宣=交易,弄成一条即可,可是自介还要吗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34:00
所以自家产我觉得以广宣论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35:00
自介应该会拿掉 我个人认为没啥意义 透漏个人隐私罢了而且为了广宣弄假资料挺无聊的 这种事我就干过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36:00
交易的话 像是搬家已广宣论 太可怕了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36:00
新竹板就写新竹高中 苗栗板就苗中 台中板就中一中我记得我有个帐号 全台湾都自介过了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37:00
靠腰XD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37:00
现在版上的搬家不是就是广宣认可吗??
作者: hellokito (我的梦总是香香的)   2016-06-13 01:37:00
这猛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40:00
如果自家产又要刻意说成不是自家产也很无聊要说农民很可怜 我跟他们买20斤蒜头 希望大家帮忙分这种假话吗?? 没有必要吧 我认为标准一至 就够了
作者: hellokito (我的梦总是香香的)   2016-06-13 01:43:00
所以改成这样?交易文需有交易文资格 ,登入400次、发文100篇、免自介、退文数为0,每人每30天限1篇,违者退文禁言90日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45:00
我的想法是 登入300次、发文篇数90篇、退文数为0人每30天限1篇,违者退文禁言90日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46:00
登入400次 发文100 在台中版三个月内有发过文章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46:00
发文的资格和交易雷同 惩罚和广宣一样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1:47:00
不然这条件太容易了R
楼主: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6-06-13 01:47:00
不用刻意发文章吧 这种刻意一点意义都没有其实登入300次 对新使用者 已经很难过了而且把惩罚变成严格 才是对正当使用者的鼓励我鼓励你正当发文 但是你乱发文就给你严格惩罚我个人一直对于很多PTT版主把标准越定越严格很反感这样除了把新使用者越弄越少之外 一点好处都没有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6-13 02:00:00
嗯。。好吧 我只是觉得广宣资格跟交易一样 台中版会多很多广宣文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战斗月)   2016-06-13 02:13:00
可是这样可以减少交易文
作者: ggman2 (ggman)   2016-06-13 07:55:00
123个人认为都广宣 3有注明要求 并没有像上面说不按也给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8:18:00
3算是漏洞啦,模糊边界,不过玉米王是真心想送玉米当初在po文时可能没想这么多,所以才会提到打卡送玉米所以就那一篇而言,说要算广宣也算啦但是也是真的送,就算你没按的话
作者: ggman2 (ggman)   2016-06-13 08:27:00
广宣不是罪 我支持店家 但不能暧昧模糊 案3为例 要嘛就改广宣 要嘛就把主文有特定要求那段全改掉 不能推文偷吃步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8:29:00
3的话我倒是想问,倘若都没提地点也没提到玉米王三字就单纯送玉米,但是有其他板友在推嘘文提到地点or玉米王这样也算他广宣吗??
作者: ggman2 (ggman)   2016-06-13 08:54:00
广宣跟交易应该都是规范发文者 你提的只要没原文特定要求我个人认为无违规 但是主文有要求就需更改类别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6-13 09:26:00
1算 2不算 3算 。广宣 交易都15天吧
作者: jiunmoon (Jiun)   2016-06-13 09:31:00
2也算广宣啊,因为有提到自家店名,除非他啥都没说
作者: skizard ( )   2016-06-13 10:31:00
不建议交易跟广宣混再一起拉成30天 这样搬家或其他临时情况要出清点东西的 反而换这族群不爽另外建议交易文新增一条不能卖比原订价高
作者: lzetn ( 舜)   2016-06-13 11:00:00
........不是职业卖家 一个月卖一次很够啦= =
作者: hellokito (我的梦总是香香的)   2016-06-13 11:17:00
楼上l大可以分享一下您当板主时的心得吗?谢谢
作者: pearlvvv (昨日黄花)   2016-06-13 12:57:00
自产自销要算广宣啊!
作者: sixteen (16)   2016-06-13 13:01:00
觉得都算XD但3其实不提帮按赞就算赠送了,不过觉得1应该可以直接透过修改揪团规则,直接禁止商家自纠消费就好了,其实蛮认同板大说的广宣交易合一,毕竟有太多认定上的灰色地带,但前提是要把交易文发文间隔天数再拉高
作者: lzetn ( 舜)   2016-06-13 13:02:00
我没当过台中版版主(摊手) 学校版时 制定会留版主判决空间没有订死 就是用版主主观认定 但是不一致时 容易出问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