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不是台中市民,可是我也享有这个补贴政策的好处
: 那或许这个补贴政策有交通疏运上面的考量,但是当该政策受益的
: 对象不限市民时,对于编列预算的台中市政府来说:
: 1.该补贴应有落日条款
: 2.或该补贴最终应只有设籍于台中市的市民继续适用 <= 实务上难以办到
: 3.或该补贴应由“中央”全面负担,让受益适用全体国民 <= 实务上不可能
: 那个人并不乐见我自己本身非台中市民、却能在台中搭免钱公共汽车的
: 补贴政策,纵使这可以让我搭得很爽,也不应该都不收钱。
: 但有一种情况我赞成可以持续这个政策,那就是把“公有停车场停
: 车格收益”及“违停的罚金”也拿来贴补公共汽车补助。也就是说,如
: 果有人在可以选择搭公共汽车到某地的情况下,却不搭公共汽车而选择自骑
: 自驾,然后付出了停车费、或是因违停被开单而付出了罚金,然后
: 能把这些钱挪部份来补贴公共汽车补助政策时,那我是赞成的。
: (因为收费及开单也没有看说你是不是台中市民)
补助台湾人都好啦,反正大家都有纳税
但外国人免钱我就有意见了
: 二、只要单趟不到 10 公里,似乎就不收钱
: 这个我还没证实,我目前只用自己搭乘过的情况来推测。
: 那假设这个为真,那我觉得一天平均几十万人次的搭乘人次,可能
: 几乎只有几趴的人会被扣到钱而已,例如在这个政策仍有持续的情
: 况下下次我若想去逢甲,我就会选择中间下车再搭下一班的做法。
: 但是实务上要真正抓出“一个人”当天搭乘的总合量又难以实行,
: 比方我只要有两张以上悠游卡,它就无法准确得知我当天究竟搭了
: 多少公里。
: 若是以这个为前提,我可以有条件赞同“上车就收基本费”。不过
: 对有转乘需求的人来说,上车就要被收一次,就不是很公平了。
这种补助会造成大家拼命坐公共汽车
1,2,3 站也坐公共汽车
业者享受到的补助会比正常状况下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