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原文:#1KwopYfD (TaichungBun)
之前有个家暴相关的文章
被我删掉了
有两篇比较有内容的
我后来有把文章还给他们
结果一个没PO回来
另外一个要告我
听说已经去警察局备案了
你先抢了人家东西,被告强盗之后才说"我后来有把东西还他",
难道就不构成强盗罪吗?好傻好天真。
5.V小姐在板上PO文询问为什么删他的文章(时间忘了)
6.老N删文 (时间忘了)
7.V小姐PO文询问为什么删她文章again (时间忘了)
8.老N删文并水桶 (时间忘了)
以我的路人观点看来,
V板友在板上PO文询问为何被删文确实不妥,
这应该是V板友与板主站内信沟通,
而非公开于板面上PO文请益,
然后我不知道V板友是女的?
不然你一直V小姐V小姐的有何根据?
13.我回信给他:如果你已经报案了 那就法院/警局见(2015.01.26下午5点)
14.查询他发现V小姐上站次数很少
15.我回信给他教他怎么消劣文 (2015.01.26下午5点)
16.我PO百兽战队的文 (2015.2.23)
: 查询你之后 发现你应该是分身
: 被劣退也没什么
上站次数很少=分身?谁教你的?
我的分身上站次数还比V板友多咧!
加告你一条诽谤也没什么。
推 sean7073: 给楼上 原po当初也要告我 结果现在在该被人告 不知道什 02/23 22:28
→ sean7073: 么剧情 02/23 22:28
身为一个乡民 打打嘴砲也是合理的
不好意思可能我们几个乡民个性比较认真,
不会打嘴砲,
更不会嘴砲到违规违法,
能玩到这种程度,还合理吗?
→ v3su: 就随便他,当别人都说说而已,都给他看“报案三联单”,好 02/23 22:39
→ v3su: 像还不当事。而重点是我还很婉转回复讯息,天杀的我当时还真 02/23 22:39
→ v3su: 的心软,结果连回我两封那什么讯息……反正就法院见,我要撤 02/23 22:39
→ v3su: 告也不行 02/23 22:39
你的婉转跟我的婉转
差距似乎满大的
还好我假还够多
到时候见阿
不知道依乡民来看谁的说法比较婉转?
我没呛你法院见
没呛你是分身
没说你被劣退是应该的
请问你在哪句话有看到这些东西?
在这里:
http://i.imgur.com/ic9QQX5.jpg
http://i.imgur.com/efsNsR1.jpg
若是我有做任何的修改
我请台中板乡民一百份鸡排
反之 若是我没有修改
你是否也愿意以相同的条件
请大家吃鸡排呢?
结论:
如果断章取义也算修改的话,A要请客~
不然折衷你们一人一半各50份,
一起在鸡排摊相见欢顺便认识鸡排妹?
那应该也不用神了啦乡民都很nice的,
看到你带了上百人捧场要电话要赖还是+FB应该都不是问题唷^.<
还可以跟鸡排妹说你是有名的PTT、台大批踢踢实业坊台中板前前板主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