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这篇文章发在这里合不合适
希望没有违规
是这样的
小妹去年底去应征了一中某美睫美甲店的美甲助理 签了一份合约 需工作一年半 且底
薪为15000 享劳健保。
过了一个月之后 老板娘说她有财务上的危机 所以没有办法给我们保障底薪 【口头上
】改了合约。 改抽成无底薪 无劳健保 。那时因为想学东西 所以答应 老板娘因觉得
我还没有学到东西 接客量有限 也承诺多给我5000底薪+抽成
过了一个月 因为接客有限 只领了5000情有可原
但下一个月 业绩快三万 自己算了一下 底薪+抽成应该可领一万 拿到薪水袋竟只有
5000!
疑惑的问老板娘 她竟然说 我既然保障妳的底薪。 你就应该要达到业绩才行 要达三
万业绩才可抽成 。顿时我整个傻眼 【多给我5000???】直接用抽成的还比5000多咧~
所以现在问题来了
如果我现在要离开 她会要求我付学费
如果直接不告而别 又做那么多天白工
有没有办法 离开不用再多付钱给老板娘? 又可得到我应得的薪水
我签的约是15000+劳健保
但前两个月都只领了5000……
求解!!!!!拜托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