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20日电)
台中市政府办理“空闲住宅修缮补助”计画,只要屋主同意以低于市价出租给年收入
新台币106万元以下的家庭3年,就能获修缮补助。
为活化闲置住宅,并满足中低所得家庭的租屋需求,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委托伊甸
社会福利基金会办理“空闲住宅修缮补助”计画。
都发局指出,市府将补助于中市拥有空闲住宅的所有权人,只要同意修缮后的房屋,
以低于市价租金,优先出租予年收入106万元以下的家庭至少3年,即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
修缮补助。
都发局并于今天与参加计画的申请人纪姓屋主举行记者会,由纪姓屋主带领参观修缮
成果并进行解说,希望借由实屋范例,让更多拥有空闲住宅的市民加入爱心房东的行列。
纪姓屋主表示,房屋原本由儿子居住,因儿子3年前被公司长期派驻越南因而闲置。
偶然得知市府提供补助,并协助进行无障碍与通用设计,便提出申请。修缮后的房屋内部
没有任何门槛,并新增设有干湿分离的淋浴空间,提升房屋内部空间使用时的安全性。
对于修缮后房屋需优先出租给较弱势家庭部分,纪姓屋主认为,有政府与社会福利团
体的投入,房东比较有保障,因此很鼓励闲置住宅的屋主提出申请。
都发局主秘纪英村表示,空闲住宅的所有权人只需检附房屋最近2个月的电费帐单,
证明平均每月用电度数低于60度以下,并填列修缮项目表等相关申请文件,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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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406200378-1.aspx
(中央通讯社 201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