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不行,我记得陈仪是在大陆被宰,而这里的戒严,当时发布时有说是台湾地区戒严所以处死陈仪的法庭其发源显然不是台湾地区的戒严喔 查了一下 靠 是台湾地区的军事法庭这样的话,就有点解释空间了这时要看要不要抓住陈仪当过军人,所以用军事法庭审判并无问题(其他所谓受难者,在我印象中在我目前能回想的范围内至少审判时)都不是军职,除非是戒严,否则不该由军事法庭审理(现在就是说戒严无效)但..... 就算陈仪当过军人 那个当下他应该没军职总之,现在就我观点,对,你是对的陈仪可以引用同样原则来平反不过.....法律本来就随人玩弄我相信当前执政党的学者一定能找出说法解释为什么陈仪的审判有效,不可以平反哈哈哈哈哈哈这位板友你太认真了,你应该懂才对呀历史与法律都是为现实政治而服务有需要的话,就一定找得到理由来转弯不过你的提醒很有趣,我记下来了喔喔 我想到一个理由了就说 其他人都是为了民主与自由反抗政府,但陈仪在二二八时他是官员啊,所以不适用你看,我随便就想到,相信历史/学者能找出更多说法 XD/被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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