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bs5099 (台籍日兵家属请q我ID)》之铭言:
: ※ 引述《sevenfeet (引战不成)》之铭言:
: : 感谢提供资讯,经过一番对照,我大概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
: : 1897年5月后本岛人跟内地人真正的差别,原来不是在国籍,而是在户籍上.
: : 日本在台湾实施国籍法 但没有实施户籍法!!
: : 除了日本人外只有桦太人有日本户籍(有户籍必有国籍)
: : 这样就能解释所谓的不能"入籍"(指户籍非国籍,台人确定有日本国籍)
: : 跟日本人一直到1944才对台湾征兵的怪象了.
: 所以不知可否以战后靠婚姻入户籍拿日本国籍来证明日本人的种族主义不太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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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单纯是硬拆散太不人道了 XDD
目前可以查到的是 当初陈仪遣返日本人时的规定
夫为日侨,妻为本国籍,而结婚在台省受降以前者,妻之去留听其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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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妻子可以跟去日本?双双拿日籍?)
妻为日籍,夫为本国籍,而结婚在台省受降以前者,其妻得予留台
(留下双方强迫接受ROC国籍,不能有日籍?)
再说日据时期的婚约有很多种(当时的旧民法)
招婿 男入女家
招夫 男入女家且女为守寡再招
入夫 以妻为户主(可能是上面两者的合称?)
万一日女招台男,可适用于那两条陈仪规则吗? XDD
: 二战结束时,有办法靠结婚入日本“户籍”的台湾人,战后可“继续”拥有日本国籍。
: 不是用血统、种族区分的,个人觉得这蛮有趣的。
: 或许这也可以证明日本人说台湾人没皇民化不算真正日本人是讲认真的,
: 而不是真歧视种族却找借口假装没有。
我是照"日本统治下台湾人...经验" 再搭配这两篇得到原来问题出在户籍的结论
https://tinyurl.com/y9zlrq6o
361页 "户籍不存在,造成台湾人在法律上身份关系未能确定..台日人民之间无法转籍"
帝国日本における“日本人”とは‐植民地出身者の法的地位と戸籍
https://tinyurl.com/y7uvg4rg
第二页 朝鲜使用朝鲜户籍令1922
桦太使用日本户籍法1924 *
台湾使用户口调查簿1905
日本使用日本户籍法1898 *
兵役 朝鲜人1943 台湾人1944
参政权 1945年修改成台朝两地有纳税的人都能参加?
所以真的是1945年才参政哪?!
后面还有看似有趣的内容 可惜不谙日文 希望高手来翻译一下 囧>
最后想请教网络上某些文章说陈仪遣返日人后
1949到1970年间国民政府"不许日人入台"?
真有这样的事? 法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