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李登辉国安密帐一审无罪 特侦组上诉

楼主: hayabusa (活在当下)   2013-12-02 21:24:52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911276&
type=社会
〔记者林俊宏/台北报导〕前总统李登辉涉国安密帐案,台北地院上月十五日判决李登辉
无罪,同案被告刘泰英两年八个月有期徒刑,最高检察署特侦组认为原判决有矛盾之处,
赶在上诉期限前一刻,在今天傍晚向法院提起上诉。
 特侦组认为,全案金额庞大,李登辉不可能不知情,此外,李登辉既然知道外交部归还
垫款,对于机密外交经费运用应当也知之甚详,认定李登辉、刘泰英涉侵占国安密帐公款
七百七十九万余美元,涉透过洗钱方式来购买台湾综合研究院办公室及支付相关开销。
 特侦组认定,前国安局会计长徐炳强所拟的报告书及备忘录,内容包括九十一年三月间
,国安密帐案经媒体揭露后,为应付国安局查帐,徐炳强与前国安局长殷宗文,在刘泰英
陪同下,到李登辉大溪住处面报,检方因此认定李登辉、刘泰英对“奉天专案”基金垫支
情形知之甚详,涉犯贪污和洗钱等罪。
 不过,北院上月中判决无罪,痛甩特侦组一巴掌,质疑检方“推论”李登辉触法。合议
庭认为,检方仅凭润泰集团总裁尹衍梁从刘泰英处听来的证言,就推论李登辉主导此事,
并不合理,加上涉及此案的徐炳强曾获无罪判决,当年检察官认定,李登辉只知外交部要
还款给国安局,不知道巩案金流,但特侦组在本案中用同样一份事证逆转起诉李,“相同
的事证有完全不同的诠释”,不能据此证明李犯罪,判决无罪。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