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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遭辗毙谁错?现场模拟翻案
短短8秒逆转案情〔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
短短8秒让案情逆转!妇人为闪避违停货车被公共汽车辗毙,基隆地检署现场模拟,
认定黄妇进入中山路到倒地前后不过8秒,足见公共汽车司机事发时看不到黄妇的脚
踏车,获不起诉,违规停车的客货车司机李国祥反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辗人公共汽车司机不起诉
本案发生在去年10月间,小客货车驾驶李国祥(46岁),为求方便,将车子违停
在北县金山乡中山路“北海小站”饮料店前慢车道上,欲至市场买菜的黄姓妇人
从中正路右转中山路,沿慢车道由北往南方向骑至李国祥所停的车辆左侧,被洪
姓司机驾驶的公共汽车右后轮辗毙。
洪某被金山分局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移送,检察官李豫双与学习司法官黄柏嘉花
了8个月调查,却出现大逆转,反认定违停的小客货车司机李国祥才是肇事主因。
由于事故路口无监视器,案发当时又无目击者,承办检察官李豫双为厘清责任归
属,调出公共汽车行车记录器,确认公共汽车案发车速为每小时32公里,找来与死者年纪
相仿、体型相当的妇人,骑着脚踏车,在事故路段依5、10、15、20等4种车速各
骑3次,测出平均时速约每小时10公里左右。
违停货车司机被诉
起诉书指出,黄妇右转的中山路口至陈尸处距离仅约17公尺,依脚踏车时速每小
时10公里来计算,黄妇从右转进入中山路到倒地前后不过8秒显见事发突然。李豫
双又找脚踏车骑士,以5、10、15、20等4种车速,与公共汽车经过李车的相关位置进
行模拟,得出不管脚踏车以任何车速行驶,洪某都无法看到脚踏车。
李豫双指出,公共汽车驾驶台距离地面很高,很难要求洪某注意瞬间转入快车道的脚
踏车;黄妇违规侵入快车道,须负2成过失;李国祥违规将车停在慢车道上形成路
障,致黄妇为闪避闯入快车道,失控倒地身亡,过失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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