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过失滥权追诉、违反侦查不公开入罪化?

楼主: wildsome (欲练神功必先用功)   2009-05-25 22:02:00
这...谁还敢当检察官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25/35/1k3yg.html
法律遇司法官就转弯? 立委提案处罚滥权
更新日期:2009/05/25 18:45 特约记者高玉如报导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25)日审查蓝绿立委所提刑法修正案,有关增列司法官“滥
权追诉处罚罪”过失犯处罚,并新增违反侦查不公开规定之刑责;另有柯建铭提案修正刑
事诉讼法,加强被告人权保障相关规定。列席报告的司法院及法务部官员则对相关修法提
出不同意见,引来立委挞伐。
国民党籍立委吕学樟、赵丽云及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分别提案修正刑法第125条司法官
“滥权追诉处罚罪”,将法官、检察官除现行规定故意之滥权行为外,增列因过失执行逮
捕、羁押或追诉,致人于死或重伤者,处以最重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柯建铭并另新增
检察官或警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245条侦查不公开规定者,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
及非公务员犯之则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柯建铭提案修正刑事诉讼法有关被告人权保障之相关规定。提案要求落实律师辩护
权、无罪推定保障、检察官负起举证责任、废除夜间讯问、声押被告理由应明确记载,并
增列戒具使用时机等规定。他说,连中国都修正刑事诉讼法,强调当事人武器对等原则,
台湾更应强化对被告诉讼权平等的保障。他认为司法独立不能成为司法滥权的借口,应该
认真检讨相关规范。
司法院刑事厅长刘令祺表示,就刑法滥权追诉处罚罪修正处罚审判过失部分,法官是根据
经验法则依法审判,当事人如果不服,应循审级制度寻求救济,不该责令法官担负刑责;
且日本、德国等国家也没有类似立法。
法务部次长吴陈镮则表示,近5、6年来有3位检察官被以刑法滥权追诉罪起诉,目前还在
进行审判程序中;如果修正刑法增列处罚该罪的过失犯,对侦审人员的要求太过严格;法
务部已有相关配套提高检察官起诉案件的定罪率。
提案立委吕学樟痛批相关部会争功诿过,相关内控监督机制明显无法淘汰劣质司法人员。
赵丽云质疑,从民国17年刑法制定至今,只有3位检察官被依该罪起诉,难道法律遇到司
法人员就转弯?她认为即便修法通过,有罪与否的判定权仍在司法官手上,司法院及法务
部不必强烈反对。
委员会决议,涉及诉讼制度及被告人权保障相关修法,应先召开公听会;并要求相关部会
在下会期提出对案之后,再继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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